初中
N°17
典藏
革命烈士诗抄
第 十一 首

岁晚寄友二首

⊙ 初中 · 第 17 本 · 典藏 萧三 著 约 891 字 ☕ 约 4 分钟

(一九〇九年冬)

一

江山依旧是,风景已全非。

九世仇堪报,十年愿未违。

辽宫昔时燕,今向汉家飞。

岁晚军书急,行人归未归?

二

几载不相见,沧桑又一时。

廿年余壮志,千里寄新诗。

慷慨思投笔,艰难未去师。

何当驱漠北,遍树汉家旗。

署名:李钊

《言治》月刊第1年第1期

1913年4月1日

①题解 此诗所称之“友”,应为蒋卫平。所称之“岁”,应为1909年。

蒋卫平(1882—1910),字大同,河北滦县人,1905年入永平府师范学堂,继转入永平府中学堂,与李大钊同学。他“少有大志,慕班超、马志尼之为人,顾念时艰,慨然以天民先觉为己任。”他“常谈黄梨洲、顾亭林、王船山诸人之学说”,因“极慕谭嗣同之为人,改号慕谭”。(见《蒋大同传》,原载《三民主义半月刊》第7卷第6期,1945年11月15日出版)1907年,李大钊考入北洋法政专门学校,蒋卫平则去东北参与宋教仁所领导的革命活动。1908年,蒋去中俄边境考察,曾被俄兵捕入监狱。出狱后又在黑河等地参与对俄交涉事宜。1910年8月5日被俄兵诱至江中开枪杀害。

李大钊早年与蒋友谊最深。此时与李大钊“几年不相见”而又从事于“驱漠北”活动的友人,只有蒋卫平一人。

李大钊悼蒋之诗,题已标明,故此诗应写于蒋活着的时候。因此不可能写于1910年8月即他遇难之后(原文集注为“疑作”于“辛亥年岁末”)。此外,诗的内容亦可证:其一,“九世仇堪报”之说,应是指清王朝统治中国当时之数。从清顺治算起,到1909年11月14日、15日光绪与慈禧先后死去,清对中国的统治恰为“九世”。如算到辛亥后则应是“十世”。“复九世之仇”,常用者虽可视为概数,但其源“齐襄公复九世之仇”(《春秋公羊传·庄公四年》)一语则为确数。故此诗作概数理解可,作实数理解亦正合。其二,诗中“廿年余壮志”之语,与作者当年的实际岁数亦正相合。李大钊生于1889年(光绪十四年戊子年),至1909年(戊申)按农历算此时恰为20岁。因此,“岁晚”应是1909年岁末。

李大钊怀蒋与悼蒋的五首诗,发表时即是按写作顺序的:此诗发于《言治》月刊第1期;《题蒋卫平遗像》发于该刊第3期;《哭蒋卫平》二首发于该刊第4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