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学
N°01
典藏
安徒生童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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⊙ 小学 · 典藏 (丹麦)安徒生 共 15 则 · 连续阅读

第1则

乡间真美啊。这正是夏天,小麦金黄,燕麦碧绿,干草在绿色的牧场上堆成了垛。鹳鸟迈着又长又红的腿在散步,叽里咕噜讲着埃及话——他是从妈妈那儿学来的。田野和牧场之间是一片片树林,林子里有深深的池塘。太阳光正照在一幢老式的木屋上,屋周围流着几条溪水;从墙角一直长到水边的,是牛蒡的大叶子,最大的叶子高得能让一个小孩直着腰站在底下。这一带荒凉得像最浓密的森林。有一只母鸭就在这儿坐着,把她那一窝蛋孵成小鸭。她已经坐得有些不耐烦了,因为很少有客人来看她。别的鸭子都愿意在溪流里游水,不肯爬上岸来陪她说话。

终于,那些鸭蛋一个接一个地裂开了。“辟拍!辟拍!”蛋壳响起来,所有的蛋黄都变成了小动物,伸出毛茸茸的小脑袋。“嘎!嘎!”母鸭叫着,小家伙们也跟着嘎嘎地叫。他们在绿叶子下面向四面瞧。妈妈让他们尽量地东张西望,因为绿色对他们的眼睛有好处。“这个世界真大!”这些年轻的小家伙说。的确,比起在蛋壳里的日子,现在的天地大不相同了。他们东歪西倒地走着,因为他们的腿还软得很,可那是不要紧的,妈妈说,他们多使用一下就会硬起来的。

“你们以为这就是整个世界吗?”妈妈说,“这地方一直伸展到花园的另一边,伸展到牧师的田里去,那还远得很呢!我还没有把你们都孵出来呢——最小的那颗蛋还躺着没有动静。它还要躺多久?我真是有些烦了。”于是她又坐下来。“唔,情形怎样?”一只来拜访她的老鸭子问。“这颗蛋费的时间真久,”母鸭回答,“它老是不裂开。请你看看别的吧,他们真是一些最逗人爱的小鸭儿!都像他们的爸爸——这个坏东西从来没有来看过我一次!”“让我瞧瞧这颗老是不裂开的蛋吧,”老鸭子说,“我敢担保这是一颗火鸡蛋。有一次我也同样受过骗,那些小家伙给我多少麻烦,因为他们都不敢下水。好,让我来瞧瞧——哎呀!这是一颗真的鸭蛋!让他躺着吧,你尽管去教别的孩子游泳好了。”“我就照您说的办,”母鸭说,“不过我坐在这上面也坐得够久了。”

最后那颗大蛋也裂开了。“辟拍!辟拍!”新生的小家伙叫着爬出来。他是一只又大又丑的小鸭:一身灰扑扑的绒毛,大得不成样,脖颈粗短,走起路来摇摇摆摆。鸭妈妈把他瞧了一眼。“这个可怜的小家伙真是够大的,”她说,“别的孩子没有一个像他;不过他一点也不像小吐绶鸡!好吧,我们马上来试试看。他得到水里去,我踢也要把他踢下水去。”

第二天天气晴朗,风平浪静。母鸭带着她所有的孩子到溪水里去。“扑通!”她跳下水去。“嘎!嘎!”她叫着,小鸭子就一个接着一个跳下去。水淹没了他们的头,但他们马上又冒出来,游得非常漂亮,小腿灵活地划着。他们全都在水里,连那个丑陋的灰色小家伙也跟着游。“唔,他不是火鸡,”妈妈说,“你看他的腿划得多灵活,他浮得多么稳!他是我亲生的孩子!如果他仔细瞧一瞧,还算长得蛮漂亮呢。跟我一块儿来吧,我把你们带到广大的世界里去,把养鸡场介绍给你们看看。不过你们得紧贴着我,免得别人踩着你们;还要当心猫儿!”

她们就这样到了养鸡场。场里起了一阵可怕的喧闹,因为两个家族正在争一个鳝鱼头,结果猫儿把它抢走了。“你们瞧,世界就是这个样子!”母鸭说,嘴角流出一点涎水,因为她也想吃那个鳝鱼头。“现在使用你们的腿吧!拿出精神来。如果看见那儿的一只老母鸭,就把头低下,她是这儿最有声望的人物,有西班牙的血统,因此长得那么胖。你们看,她腿上有一条红布条,这是鸭子能得到的最大光荣。打起精神来,不要把腿缩回去。一个有教养的鸭子总是把腿岔得开开的。低下头来,说‘嘎’!”

小鸭们照着做了。别的鸭子站在旁边瞧着,同时用大腔调说:“瞧,又来了一批找吃的!好像我们的人数还不够多似的!呸!瞧那只小鸭的丑相,我们真看不惯!”于是立刻有一只鸭子飞过去,在他的脖颈上啄了一下。“请你们不要啄他吧,”母鸭说,“他并不伤害谁呀。”“对,不过他长得太大、太特别了,”啄他的那只鸭子说,“因此他必须挨打!”“那个母鸭的孩子都漂亮,”腿上有一条红布条的老母鸭说,“他们都很漂亮,只有这一只是例外。这真是可惜。我希望能把他再孵一次。”

“那可不行,太太,”母鸭说,“他虽然不好看,可是脾气非常好。他游水也不比别人差——我可以说,他游得比别人都好。我想他会慢慢长得漂亮的,也许到适当的时候,他就可以缩小一点。他在蛋里躺得太久了,因此他的模样有点不大自然。”她在他的脖颈上啄了一下,把他的羽毛理了一理。“而且,他是一只公鸭,”她说,“所以倒也不算坏。我想他的身体很结实,将来总会有出息的。”

“别的小鸭倒挺可爱,”老母鸭说,“你在这儿不要客气,如果你找到鳝鱼头,就把它送给我好了。”他们在这儿自由自在地过了几天。后来有一天,鸭群忽然骚动起来,那只丑小鸭到处挨打、被排挤、被讥笑,不仅在鸭群中是这样,连鸡群也同样如此。那只火鸡生下来脚上就有距,自以为是一个皇帝,他把自己胀得像一个倒翻过来的船,气势汹汹地跑到丑小鸭身边,瞪着一双大眼睛,脸上涨得通红。丑小鸭不知怎么办才好,只希望自己能缩得更小些,好避开这场羞辱。连他自己的兄弟姐妹也对他生起气来,他们说:“你这个丑东西,但愿猫儿把你抓去才好!”于是鸭妈妈也说:“我只希望你好好地走开!”

到了秋天,树林里的叶子变黄了,风卷着它们满地打转。天气一天冷似一天,丑小鸭不得不到处找遮风的地方。有一天傍晚,他看见一群漂亮的大鸟从灌木林里飞起来,他们白得发亮,颈项又长又柔软——那是天鹅。他们发出一种奇异的叫声,展开美丽的长翅膀,飞向温暖的国度、飞向不结冰的湖上去。丑小鸭看着他们,心里生出一种说不出的难过,他连自己也奇怪为什么那样深深地爱着这些高贵的鸟儿,尽管自己才刚刚被整个世界嘲笑过。

冬天来了,天气冷得可怕。丑小鸭不得不在水上游来游去,免得水面完全冻结成冰;可是他游动的这块小水面的范围,夜里比白天更迅速地缩小起来。最后,水面结了厚厚的冰,丑小鸭被冻在冰里,再也动弹不得。一个农民走过,看见了,便把冰敲碎,把小鸭抱回家交给他的妻子。丑小鸭这才渐渐暖和过来,可他在农民的家里也待不长久——那些小孩子想跟他玩,他以为他们要伤害他,便惊慌地乱飞,打翻了牛奶盆,又撞翻了黄油桶。农妇大喊大叫,举起棒来要打他。丑小鸭赶紧逃出门去,钻进灌木林中新下的雪里,躺在那里,几乎要昏过去了。

当太阳又开始温暖地照着大地的时候,他正躺在沼泽地的芦苇里。百灵鸟唱起歌来了——这是一个美丽的春天。忽然间,他举起翅膀,翅膀拍起来比以前有力得多,马上就把他托起来飞走了。他不知不觉飞进了一座大花园,这儿苹果树正开着花,紫丁香在散发着香气,长长的枝条垂到弯弯曲曲的溪流上。啊,这儿真是美丽,充满了春天的气息!

三只美丽的白天鹅从树荫里游到他面前来。他们轻柔地浮着,羽毛发出飕飕的响声。丑小鸭认出这些美丽的动物,心里感到一种说不出的难过。“我要飞向他们,飞向这些高贵的鸟儿!可是他们会把我弄死的,因为我是这样丑,居然敢靠近他们。不过这没有什么关系!被他们杀死,要比被鸭子咬、被鸡群啄、被看管养鸡场的那个女人生气地踢、在冬天受苦好得多!”于是他飞到水里,向这些美丽的天鹅游去。

天鹅们看见他,马上竖起羽毛向他游来。“请你们弄死我吧!”这只可怜的小鸭说,把头低低地垂到水上,只等着一死。但是他在这清澈的水上看到了什么呢?他看到了自己的倒影——但那不再是一只粗笨的、深灰色的、又丑又令人讨厌的鸭子了,他本来就是一只天鹅!

只要你曾经在一只天鹅蛋里待过,就算你是在养鸭场里孵出来的也没有什么关系。他感到非常难为情,把头藏到翅膀里面去,不知道怎么办才好。他太幸福了,但一点也不骄傲,因为一颗好的心是永远不会骄傲的。“当我还是一只丑小鸭的时候,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的幸福!”他这样想。孩子们跑来给他撒面包屑和麦粒,最小的那个孩子喊道:“你们看那只新来的天鹅!”别的孩子们也跟着他喊:“是的,又来了一只新的!”于是他们拍着手,跳起舞来,跑到他们的父亲和母亲那里去。他们把更多的面包和糕饼扔到水里,大家都说:“这新来的一只最美!那么年轻,那么好看!”那些老天鹅在他面前低下头来。

他感到非常羞愧,把头藏在自己的翼翅里,不知道怎么办才好。他爱这些美丽的大鸟,可是他永远也忘不了自己曾经是怎样被欺侮、被讥笑。而现在,他得到了所有的赞美。春天来了,他又张开了翅膀,飞向更广阔的天空。因为他知道,自己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家,也终于明白:那些从前的苦难,不过是为了让他配得上今天的飞翔。花园里的孩子们还在向他抛着面包屑,而他只是轻轻地、满足地,把头埋进了自己雪白的羽毛里。

寓意出身不能决定你是什么,时间会让你看见自己的模样。受过冷眼的人,终将在属于自己的季节里发光。

第2则

这是一年的最后一夜——新年的前夕。天气冷得可怕,空中飘着雪花,已经快要把黑夜染成白了。风在街角的墙壁上呼呼地刮着,像一头看不见的野兽,要把行人的热气都啃噬干净。天色早已暗下来,暮色沉沉地压在屋顶上,窗里的灯光一盏接一盏地亮了,把积雪的街道映成淡淡的黄。有钱的人家正准备过节,屋里传出音乐和笑声,玻璃窗上蒙着一层温暖的水汽,把屋里那一张张欢笑的脸,映成模糊而幸福的影子。就在这又黑又冷的傍晚,有一个可怜的小女孩,光着头,赤着脚,在街上慢慢走着。她的小脚早就被冻得又红又青,每走一步,雪粒就钻进脚趾缝里,像针扎一样疼。

她从家里出来的时候,本来是穿着拖鞋的,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?那是一双很大的拖鞋——那么大,最近一直是她妈妈穿在脚上的。妈妈病倒在床上,那双鞋还是她从前干活时留下的。当她慌慌张张地穿过街道的时候,两辆马车飞也似地奔过来,车轮碾过积水,溅起冰冷的水花。她吓得把两只鞋都跑掉了。有一只她怎么也找不着,另一只被一个男孩子捡起来,拿着跑了,还回头朝她喊,说等他将来有了孩子的时候,可以把它当作摇篮来使用。于是小女孩只好赤着脚走,在雪地里留下一个个发青的脚印,那脚印比她的脚还要大,因为鞋子本来就太大了。

她那破旧的围裙里兜着许多火柴,手里还紧紧攥着一小把。这一整天,谁也没有向她买过一根,谁也没有给她一个铜板。她从早走到晚,嗓子都喊哑了,可人们只顾着自己赶路,没有人理会这个光脚的小贩。大清早,她从一个面包房明亮的橱窗前走过,里面刚出炉的面包金黄喷香,她站在那儿看了一小会儿,肚子叫得比任何时候都响,可她连一个铜板也没有,只能把口水咽回去,加快了脚步。如今到了夜里,她又饿又冻地向前挪动,在万家灯火的映衬下,简直是一幅叫人看了心酸的画面。雪花落在她金黄的长头发上,那头发卷曲地披散在肩上,看上去非常美丽。不过她自己根本没有心思去想这些,她只想着那一双快要冻僵的脚,和肚子里咕咕叫的饥饿。

所有的窗子都射出温暖的灯光来,街上飘着一股烤鹅的香味——因为这是除夕,家家户户都在准备一年里最丰盛的一顿饭。她听见远处传来笑声和碰杯的声音,那是别人家团圆的年夜。她想起去年的这个时候,祖母还把她抱在膝上,用那双粗糙却温暖的手替她把冻红的脸颊捂热,给她讲上帝和天使的故事。可是祖母已经不在了,只有那香味像针一样刺着她的鼻孔,提醒她自己是一无所有的人。寒风卷着雪,从她的破围裙边上灌进去,她把身子缩得更紧了,可那点热气很快就散在风里,连一丝暖意都留不住。

她在两座房子所形成的一个墙角里坐下来,缩成一团,把冻得发抖的身子尽量藏进阴影里。她把一双冻得发紫的小脚缩进围裙底下,可是她觉得更冷了,寒风从墙缝里钻进来,把她单薄的衣服吹得紧贴在身上。她不敢回家去,因为她没有卖掉一根火柴,没有赚到一个铜板,她的父亲一定会打她的,会把她从阁楼赶到雪地里。而且家里也是很冷的,因为他们头上只有一个屋顶,虽然最大的裂口已经用草和破布堵住了,但是风仍然可以灌进来,雪仍然会飘进来,那里和街上其实没有什么两样。她知道,回到那个冰冷的阁楼,等待她的只有责骂和饥饿,所以她宁可蹲在这墙角里,守着那一小把火柴,幻想着一点点的暖意。

她的一双小手几乎冻僵了。手指肿得像小红萝卜,连弯曲都困难,指甲缝里全是泥和雪。啊!哪怕一根小小的火柴,对她也是有好处的!她敢从那一把里抽出一根,在墙上擦燃,暖一暖手吗?她终于抽出了一根。哧!火柴燃起来了,冒出温暖的火焰来了!她把小手拢在火焰上。这多像一个温暖的火炉啊——铜的炉脚,擦得亮亮的,炉膛里火烧得正旺,热气腾腾,连瓷砖都映得发烫,木柴在火里噼啪作响。她刚要把脚伸过去取暖,火焰忽然熄灭了,火炉也不见了,只剩下墙上一点焦黑的痕迹。她坐在那儿,手里只有一根烧过了的、焦黑的火柴杆,冷风又从墙角钻进来,把她的希望也吹灭了。

她又擦了一根。火柴燃起来了,发出柔和而明亮的亮光来了。亮光落在墙上,那儿忽然变得像薄纱一样透明,她可以看到房间里的东西:桌上铺着雪白的台布,上面摆着精致的盘碗,还有一只填满了苹果和梅子的烤鹅,皮烤得金黄金黄,油滴落在盘子里,香气扑鼻。最妙的是,这只鹅从盘子里跳出来,背上插着刀和叉,摇摇摆摆地在地板上走着,一直向这个穷苦的小女孩走来,好像要请她一同吃这年夜的盛宴。她几乎要伸出手去接那把叉子,可是这时候,火柴又熄灭了;她面前只有一堵又厚又冷的墙,香味也早已散去,只有雪还在无声地落着,落进她的衣领里。

她又擦着了一根火柴。现在她是坐在美丽的圣诞树下。这株树比她上次圣诞节透过富商的玻璃门所看到的那株还要大,还要美。它的绿枝上燃着几千支蜡烛;彩色的图画,跟橱窗里挂着的那些一样美丽,正向她眨着眼睛,把她的脸庞映得通红。那些金色的小球、银色的铃铛,在烛光里轻轻摇晃,像星星落在了枝头。小女孩把两只手伸过去,想摸一摸那些明亮的蜡烛,也想摸一摸那些画。可是就在这时候,火柴熄灭了,圣诞树上的烛光越升越高。她看到它们现在变成了天上明亮的星星,一颗一颗地升上去,像是有人在点灯。

有一颗星星落下来了,在天上划出了一条长长的光线。“有一个什么人快要死了,”小女孩低声说。因为唯独死去的老祖母曾经告诉过她,当一颗星星落下来的时候,地上就有一个灵魂升到上帝那儿去。她在墙上又擦了一根。它把四周都照亮了;在这亮光中,老祖母出现了,她显得那么光明,那么温柔,那么和蔼,眼睛里满是慈爱,正朝她伸出双臂。“祖母!”小女孩叫起来。“啊!请把我带走吧!我知道,这火柴一灭掉,您就会不见了,您就会像那个温暖的火炉、那只美丽的烤鹅、那棵幸福的圣诞树一样地不见了!”于是她急忙把整束火柴中剩下的火柴都擦亮了,因为要把祖母留住。这些火柴发出强烈的光芒,照得比大白天还要明亮。

祖母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显得美丽和高大。她把小女孩抱起来,搂在怀里,用围裙把她裹得严严实实。她们两人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,越飞越高,飞到既没有寒冷,也没有饥饿,也没有忧愁的地方去了——她们是跟上帝在一起!在寒冷和黑暗里,这新年的早晨,这个小姑娘坐在墙角里,两腮通红,嘴角上带着微笑,她已经死了——在旧年的除夕冻死了。

新年的太阳升起来了,照着她小小的尸体!她坐在那儿,手里还捏着一把烧过了的火柴,其中有一根是几乎烧到头的。早起赶路的人围过来看,一个老奶奶叹了口气说:“这可怜的孩子,是想用火柴给自己暖和一下吧。”谁也不知道:她曾经看到过多么美丽的东西,她曾经多么幸福地跟着她的祖母,一起走到新年的幸福中去。雪花落在她金色的卷发上,像是在为这个无人认领的孩子,盖上一层最洁白的祝福。而在那遥远的天上,据说她正和祖母坐在一起,望着人间这最后一个寒冷的夜晚,轻轻地笑了——因为她终于不再冷,也不再饿,再没有人能让她受一点委屈。

在通往教堂的送葬路上,钟声敲得很轻,雪花却越下越大。有人在那孩子冻僵的小手里,发现了一根几乎烧尽、只剩一点焦黑的火柴梗,谁也说不清,她临终前究竟看见了什么。只有那夜风,似乎还记得她轻声数过的、那些再也不会回来的温暖。

街角的那个孩子,后来被好心人埋在了城外的小坡上。第二年春天,坡上开满了细小的白花,风一吹,像是还在轻轻哼着那支没人听清的歌。有人路过,总会想起昨年除夕,雪地里那个攥着火柴、嘴角带笑的小小身影,和那一整夜,亮过又灭的、温柔的光。

有人说,那夜之后,城里的孩子们在过年时,总会多留一根火柴,不点燃,只握在手里,说是要替那个小小的人儿,留一点没用上的暖。大人们听了,往往不说话,只是把炉火烧得更旺了些,仿佛这样,就能把那一年除夕的寒,从记忆里驱散一点。

寓意在苦难里仍向着光的人,值得被温柔以待。故事的残酷反衬出底层孩童最卑微也最纯净的期盼。

第3则

在海的远处,水是那么蓝,像最美丽的矢车菊花瓣,同时又是那么清,像最明亮的玻璃。然而它是很深很深的,深得任何锚链都达不到底。要想从海底一直达到水面,必须有许多许多教堂尖塔一个接一个地叠起来才成。海底的人就住在这下面。那儿生长着最奇异的树木和植物,它们的枝干和叶子是那么柔软,只要水轻微地流动一下,它们就摇动起来,好像它们是活着的东西。所有的大小鱼儿在这些枝子中间游来游去,像是天空的飞鸟。海里最深的地方是海王宫殿所在的处所。它的墙是用珊瑚砌的,尖顶的高窗子是用最亮的琥珀做的,屋顶上铺着黑色的蚌壳,它们随着水的流动可以自动地开合。每一个蚌壳里含有亮晶晶的珍珠,随便哪一颗珍珠都可以成为王后帽子上最主要的装饰品。

海王已经做了许多年的鳏夫,他的老母亲为他管理家务。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,特别为自己的儿子骄傲——也为她的孙女们骄傲。她们是六个美丽的孩子,而那个顶小的女儿长得最娇美。她的皮肤又光又嫩,像玫瑰的花瓣;她的眼睛是蔚蓝色的,像最深的湖水;不过,跟其他的公主一样,她没有腿:她身体的下部是一条鱼尾。每位小公主在自己花园里有一块地点,可以自由栽种。有的把花坛布置得像鲸鱼,有的像小人鱼,最年幼的却把花坛布置得圆圆的,像一轮太阳,只种像太阳光那样红的花朵。她是一个古怪的孩子,不大爱讲话,总是在想什么东西。她还要了一个从沉船里得来的大理石像——那是一个美丽的男子,她把他种在火红的垂柳旁,垂柳的枝叶一直垂到蓝色的沙底,倒影带着一种紫蓝的色调,随水轻轻晃动,像是替那沉睡的人,守着一段不肯说出口的心事。

她最大的愉快是听些关于上面人类世界的故事。老祖母把自己所知道的关于船只和城市、人类和动物的知识讲给她听。特别使她感到美好的一件事是:地上的花能散发出香气来,而海底的花却不能;地上的森林是绿色的,而且小鸟会唱得那么清脆和好听。老祖母所说的“鱼儿”事实上就是小鸟,因为小公主还从来没有看到过一只小鸟。“等你满了十五岁的时候,”老祖母说,“我就准许你浮到海面上去。那时你可以坐在月光底下的石头上面,看巨大的船只在你身边驶过去,也可以看到树林和城市。”可是最年幼的那位,还要足足地等五个年头才满十五岁。每过一年,姐姐们就有一个升到水面,回来时讲着上面的新奇事:有的说看见过灯火辉煌的京城,有的说在人间的窗台上看见过会唱歌的笼中鸟,这让她心里的渴望,一天比一天更盛。

现在那位最小的公主终于满了十五岁,可以升到水面去了。她像一颗水泡似地冒出了海面。她看到了太阳,它像一朵紫色的花,射出万道金光;海面上停着一艘华丽的大船,甲板上站着许多穿着体面的人,其中有一个年轻的王子,他的皮肤像雪一样白,眼睛像深蓝的湖水,是所有的人中最漂亮的。今天是他的十六岁生日,船上正在举行盛大的庆祝,乐声随风飘到海底。夜里,船上挂满了灯笼,人们举杯欢笑,王子站在船头,向众人微笑,那笑容温柔得让躲在浪花里偷看的小人鱼忘记了呼吸。

夜深了,海上忽然起了可怕的风暴。大船在狂风里颠簸,桅杆折断了,船身裂开了,海水灌了进来。小人鱼看见王子落进海里,便拼命游过去,用双手托住他的头,让浪涛载着他们漂向岸边。天明时,她把王子放到一处沙滩上,躲在礁石后面,守在他身边,直到一个年轻的姑娘走来,发现了他。小人鱼远远地看着王子被救醒,却始终不知道救他的是谁,只看见那姑娘扶着他走远了,心里第一次尝到了失落的滋味,可她连一声叹息也发不出,因为她已经把声音交给了大海。

小人鱼回到海底,把一切告诉了姐姐们。后来她听说那位王子要娶邻国的一位公主——也就是那个救醒他的姑娘。她的心碎了。她去找海底的巫婆,要用自己美丽的声音换取一双人的腿。巫婆的洞里阴森而古怪,四壁爬满黏滑的爬虫,那巫婆说:“在你踏上陆地的时候,腿会分成两半,你会感到像被刀劈一样的痛;每走一步都像踩在尖刀上。如果你的王子娶了别人,你将在他婚礼后的第一个早晨化为海上的泡沫。”小人鱼毫不犹豫地拿走了药,交出了自己甜美的歌喉。她游出海面,喝下药水,一阵刺骨的痛之后,她有了雪白的双腿,却失去了说话的能力。

她被带到王宫,王子问她是谁,来自哪里。她只能用深蓝色的眼睛望着他,微微点头。王子把她留在身边,给她穿最美丽的衣裳。她跳起舞来,虽然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,可她是世界上最快乐的舞者。可是王子只把她当作一个小妹妹,他心里爱着那位邻国的公主,以为她才是自己的救命恩人。他常常对小人鱼说:“你最像那个在岸边救我的姑娘。”小人鱼听了,只能垂下眼睛,不置一词,把所有的苦都咽进心里,却依旧在夜里为他跳最轻的舞。

终于,王子和邻国公主的婚礼举行了。小人鱼知道自己将在黎明化为泡沫。夜深了,她的姐姐们浮出海面,把一把用头发向巫婆换来的尖刀递给她,说:“只要你在天亮前把刀刺进王子的心,你就可以变回小人鱼,回到我们身边。”小人鱼走进王子的新房,举起刀——可她看王子睡得那样安宁,脸上还带着幸福的笑,终究把刀扔进了大海。刀落处泛起一团血花。

东方泛起红霞,第一缕阳光照在她身上。她感到身体在一点点消散,化成清凉的泡沫,随着海浪轻轻起伏。她看见了无数透明的、发光的小精灵,她们说:“你已用三百年的善行,换得了一个不灭的灵魂。”小人鱼随着气泡升上天空,成了天空的女儿。她知道,只要她不断为世人做好事,就能分享人类的永恒幸福。于是她轻轻地、无声地,向那轮朝阳飞去,没有一句怨言,只有满心的温柔——因为她曾那样深地爱过,也那样安静地成全了所爱,而这,已经足够。

在她还等着满十五岁的那五年里,姐姐们一个接一个升上水面,回来时讲着上面的新奇:有的看见过灯火通明的京城,钟楼在夜里像撒了一地星子;有的说,人间的鸟儿关在笼里唱歌,虽好听,却再也飞不回天空。这些话像种子,落进小公主心里,让她对那个有花有香、有会唱小鸟的世界,越发地向往。

巫婆的洞里,海水是黑的,墙上爬满了叫不出名字的水蛇。她要小人鱼用甜美的嗓音来换,小人鱼张开嘴,唱出了生平最动人的一支歌,作为代价。巫婆把药瓶递给她时,嘴角挂着一丝冷笑,因为她知道,很少有谁肯为两条腿,付出自己最珍贵的东西。

巫婆的洞外,海水幽幽地泛着冷光。小人鱼上岸时,每走一步,腿就像被利刃划过,可她一声不吭,一步步走向王宫的石阶。侍女们替她换上雪白的纱裙,镜中的她美丽得连自己都认不出,只是那双眼睛里,藏着海底的忧伤。

在王宫里,小人鱼每日陪着王子骑马、散步、听乐师奏曲。王子待她极好,却总把她当作妹妹。他常常望着远方说,他心里装着一位救了他的姑娘,等他找到她,便要娶她为妻。小人鱼听了,只能把头靠在王子的肩上,不说话,任海风吹动她长长的头发。

王子带她去见老国王,老国王摸着她的头发说,这姑娘像极了他年轻时在海上遇见的一位恩人。小人鱼听了,心里一阵发紧——她多想告诉他,那个恩人,就是此刻站在他面前的自己啊。可她张不开口,只能微微弯下腰,把这句话,和着那支失去的歌,一起咽了下去。

婚礼那天,钟鼓齐鸣,王子牵着邻国公主的手,走过铺满鲜花的长廊。小人鱼跟在后面,穿着丝绸的衣裳,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,可她的眼里没有怨,只有一片温柔的澄澈。没有人注意到,这个安静的姑娘,正用自己的整个生命,成全着眼前这一场欢喜。

天快亮时,她独自走到海边,望着幽蓝的水面。海底的姐姐们大概正等着她回去,可她知道,自己已经回不去了。她把手放在胸口,那里有一颗为爱而跳动、却再不能言语的心,在黎明前的微光里,安静地、固执地,亮着。

寓意爱不是占有,而是宁可自己破碎也不肯伤害所爱。沉默的牺牲,往往比喧响的誓言更重。

第4则

从前有一个女人,她非常渴望有一个小小的孩子。但是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可以得到。因此她就去请教一个老巫婆。她对巫婆说:“我非常想要一个小孩!您能告诉我什么地方可以得到一个吗?”“嗨!这很容易!”巫婆说,“你把这颗大麦粒拿去吧。它不同于田里长的那种,也不同于鸡吃的那种。你把它埋在一个花盆里,不久你就可以看到你所要看的东西了。”“多谢您!”女人说。她给了巫婆三个银币,回到家来,种下那颗大麦。不久以后,一朵美丽的大红花就长出来了,它看起来很像一朵郁金香,不过它的叶子紧紧地闭在一起,好像仍旧是一个花苞似的。“这是一朵很美的花。”女人说,同时在那美丽的、黄而带红的花瓣上吻了一下。当她吻的时候,花儿忽然劈啪一声,开放了。现在可以看得出来,这是一朵真正的郁金香。但是在这朵花的正中央,在那根绿色的雌蕊上面,坐着一位娇小的姑娘,她看起来又白嫩,又可爱。她还没有大拇指的一半长,因此人们就叫她拇指姑娘。

拇指姑娘的摇篮是一个光得发亮的漂亮胡桃壳,她的垫子是蓝色紫罗兰的花瓣,她的被子是玫瑰的花瓣。这就是她晚上睡觉的地方。白天她在桌子上玩耍——女人在桌子上放了一个盘子,上面又放一圈花儿,花的枝干浸在水里。水上浮着一片很大的郁金香花瓣。拇指姑娘可以坐在这花瓣上,用两根白马尾作桨,从盘子这一边划到那一边。这样儿真是美丽啦!她还能唱歌,唱得那么温柔和甜蜜,从前没有任何人听到过。

有一天晚上,当她正在她漂亮的床上睡觉的时候,一个难看的、丑陋的癞蛤蟆从窗子外面跳进来了,因为窗子上有一块玻璃已经破了。这只癞蛤蟆又丑又大,而且粘糊糊的。她一直跳上桌子,跳到拇指姑娘睡觉的那朵玫瑰花瓣上面。“这姑娘倒可以做我儿子的漂亮妻子哩。”癞蛤蟆说。于是她一把抓住胡桃壳,背着它跳出了窗子,回到泥泞的河边去。

那条溪水旁长着一棵绿叶成荫的老树。癞蛤蟆把她和那胡桃壳放在溪水当中一片托着花的阔叶子上面。“在那上面你将要住得蛮舒服,”癞蛤蟆说,“你可以吃到一条新媳妇的饭!”这会儿,癞蛤蟆的儿子也来了。他是一个更丑的蛤蟆,他看到这位美丽的姑娘时说:“阁阁!阁阁!呱!呱!这姑娘真漂亮!”于是老蛤蟆说:“阁阁!阁阁!不要那么大声,不然她会醒来的。我们可以把她放在溪水里的睡莲叶子上,她既然是那么轻,那片叶子对她来说可以算做一个岛,她在那上面是没有办法逃走的。”在那最大的一片叶子上,他们把胡桃壳放下,让拇指姑娘坐在上面。

清早,拇指姑娘醒来了。当她看见自己现在在什么地方的时候,就不禁伤心地哭起来,因为这片宽大的绿叶子的周围全都是水,她一点也没有办法回到岸上去。老癞蛤蟆坐在泥里,用灯芯草和黄睡莲把房间装饰了一番,然后她就和她的丑儿子向那片托着拇指姑娘的叶子游去。“把你的名字叫得响一些,小丫头!”丑癞蛤蟆说,“等会儿你就到我们家里来了。”拇指姑娘哭着,可是她既不喜欢那老癞蛤蟆,更不喜欢她那丑儿子。

许多小鱼儿曾经在溪水里游过,他们看到了那只癞蛤蟆,同时也听到了她所说的话。他们马上游到托着那片叶子的梗子下面——小鱼儿把那梗子咬断了,叶子顺着水流走了,带着拇指姑娘流走了,流得比癞蛤蟆所能跑的远得多。拇指姑娘流过了许多地方。住在一些灌木林里的小鸟看到她,都唱:“多么美丽的一位小姑娘啊!”叶子托着她漂流,越流越远,一直流到外国去了。

一只很可爱的白蝴蝶不停地环绕着她飞,最后干脆落在这片叶子上,因为它是那么喜欢拇指姑娘;而她呢,她也非常高兴,因为癞蛤蟆现在再也找不着她了。叶子托着她流着,流着,不久她就流进了一个温暖的地方。太阳照着她,正像我们在温暖的光里一样。她经过的地方,每一朵花都认识她,因为她是那么娇小、那么美丽。

一只金龟子飞下来了,他看到了她。他立刻用他的爪子抓住她纤细的腰,带着她飞到树上去了。拇指姑娘坐在绿叶上,把她的腰带递给金龟子,系在金龟子的触角上。可是其余的金龟子都觉得她很丑,连金龟子也信了他们的话,把她丢在林子里自己飞走。整个夏天和秋天,她孤零零地住在这里。她用草叶为自己编了一张小床,把它挂在大荨麻叶底下,使得雨不致淋到她身上。她以花蜜为食,以露珠为饮。夏天和秋天就这么过去了。现在,冬天——那又冷又长的冬天——来了。

她冻得发抖,因为她的衣服破了,而她的身子又是那么小,人类的一点寒气她都受不住。雪开始飞舞,每一片雪花对她都是沉重的一击。她走到一只田鼠的家门口——那是一根麦秆底下挖的一个洞。田鼠住在里面,又暖和,又舒服,藏有整整一屋子麦子。“你这个可怜的小人儿,”田鼠说,“到我温暖的房子里来,和我一起吃点东西吧。”拇指姑娘就在她那儿住了下来,替她收拾屋子,讲故事给她听。田鼠的家里冬暖夏凉,墙角堆着烤过的麦粒,日子过得安稳,可拇指姑娘总觉得,这样安稳的日子里,少了一点她想要的东西。

有一天,田鼠说:“我们这儿来了一位客人,他常常来看我,他比我更有学问,有漂亮黑天鹅绒袍子。你要是能嫁给他就好了。”这位客人就是鼹鼠。他果然来了,穿着黑天鹅绒袍子,非常有学问,会说拉丁文,还挖了长长的地道通到田鼠家。拇指姑娘得为他唱歌,他看上了她,但拇指姑娘不喜欢他,因为他不喜欢太阳和花,成天只在黑暗的地道里钻来钻去,连天空是什么颜色都不在乎。鼹鼠还带她去看他收藏的宝贝:一整间屋子的干果、一箱子发亮的石头,他得意地说,这些就是世界上最值得拥有的东西。

鼹鼠挖了一条地道,直通到拇指姑娘住的地方,请她在地道里散步。地道里躺着一只冻僵的燕子,那是拇指姑娘最先发现的。她觉得他可怜,便偷偷拿棉花和草叶替他盖上,还吻了吻他闭着的眼睛。夜里,她听见燕子微弱地叫,原来他没有死,只是冻僵了。她搬来更多的草和棉花,又去找食物喂他。燕子渐渐恢复了力气,对她讲起自己怎样在秋天掉了队,怎样冻僵在这黑暗的地方,言语里满是感激。

春天来了,燕子要飞走了。他问拇指姑娘愿不愿意跟他走,说可以带她到温暖的国度去,那儿永远有阳光和花朵。拇指姑娘多么想离开这黑暗的地道啊,可是她舍不得田鼠,只好送别燕子。不久,鼹鼠正式向她求婚,田鼠催她准备嫁衣。婚礼定在夏天。拇指姑娘得天天在地道里为他唱歌,可她心里难过,因为以后就再也见不到阳光和花朵了,她甚至偷偷掉过好几次眼泪。

婚期前一天夜里,拇指姑娘溜出地道,来到她第一次遇见燕子的地方。燕子果然来了,停在她的肩上。拇指姑娘用腰带把自己系在燕子最强壮的羽毛上,燕子便带着她飞向天空,飞过森林、海洋和高山,一直飞到温暖的国度。那儿有一片开满花的树林,最高的花上坐着一位花王子,他也只有拇指那么大。燕子把拇指姑娘放在一片花瓣上,花王子看见了她,惊为天人,问她愿不愿意做他的王后。拇指姑娘笑着点点头。从此每个花里都住着一个小小的男子或女人,而拇指姑娘成了所有花儿的王后。燕子在屋顶上筑了巢,每年都来探望她,给她讲地下朋友们的消息——她终于在真正属于自己的世界里,得到了最温柔的归宿,再也不用怕癞蛤蟆,也不用怕黑暗的地道了。

鼹鼠为婚礼准备了很久,他让田鼠教拇指姑娘缝制嫁衣,又把自己收藏的发光石头搬出来,说要给她做一顶最体面的冠。可拇指姑娘望着那些石头,心里想的却是窗外那一小片能照进来的天光。她知道,自己宁可要一缕阳光,也不要一屋子的珍宝,于是夜里常常对着地道尽头那点微弱的光,暗暗发愁。

出嫁的前一夜,拇指姑娘把平时最爱的那片郁金香花瓣,悄悄压在了枕头底下。她想,假若真要在这黑地里过完一生,至少梦里,还能回到那只用白马尾作桨、在盘子里漂来漂去的日子。可天一亮,燕子如约而来,她便把所有的犹豫,都系在了那对温暖的翅膀上。

飞过一片麦田时,燕子停下歇脚,指着下面说,那儿原也有过一位像她一般大小的姑娘,后来嫁给了地下的鼹鼠,再也看不见天日。拇指姑娘听了,更紧地搂住燕子的脖子。她想,自己何其幸运,终究没有错过那扇通向阳光的门。

寓意哪怕身躯渺小,心地也可以辽阔。善意会绕远路回来,接你去本该属于你的地方。

第5则

从前,有二十五个锡做的兵士,他们都是兄弟,因为都是从一根旧的锡汤匙里铸出来的。铸的时候,锡不够用了,所以最后一个兵士只有一条腿,不过他站着跟别人用两条腿站着一样稳当,一点也不比他的兄弟们差。他们肩上扛着毛瑟枪,眼睛直直地向前看着,穿着漂亮的制服,一半是红的,一半是蓝的,亮闪闪的,像是刚从阅兵场上下来的卫士。他们在一个匣子里躺了一整天,动也不动,耐心地等着被人发现。

等到傍晚,匣子打开了,他们在这世上所听到的第一句话,就是:“锡兵!”这是一个小男孩拍着手叫出来的。原来是他的生日,这些锡兵就是他收到的礼物。于是他把他们摆到桌子上,排成一排,神气得像是真的卫兵,守卫着这间温暖的屋子。桌子上的玩具还多着呢,最引人注目的,是一座纸做的宫殿,宫殿的窗子透出亮光,门口站着一位用纸剪出来的小姐。她也是一个跳舞的姑娘:她伸着两条手臂,一条腿举得那样高,以至于那个单腿的锡兵简直以为她和自己一样,也是一条腿站立的。旁边还有一只皮球、几块积木,和一只总爱滚到桌子底下的木马,它们在黄昏的灯光里,各有各的沉默。

“她倒可以做我的妻子呢!”那个单腿的锡兵想。可是她住在一座宫殿里,而他只是个兵士,并且还得挤在一个匣子里和二十四个兄弟住在一起,这未免太不像话了。“不过我倒要想法跟她认识认识。”于是他就在桌上一个鼻烟壶后面平躺下来,偷偷地望着那位娇小的舞蹈家——她一直用一条腿站着,丝毫没有失去平衡,裙子像一朵展开的花,在灯光下纹丝不动。

黑夜到来了,别的锡兵都走进了匣子里,家里的人也都去睡了。可是玩偶们这时就开始活跃起来:他们开起舞会来,互相访问,打仗,或者坐在图书馆里读书,把书翻得哗哗响。那个单腿的锡兵也并不寂寞,因为他也在想着那位纸剪的小姐,心里满是温柔的念头。到了半夜,鼻烟壶的盖子忽然打开了,里面跳出来一个黑黑的小妖精——原来那是个妖精,专门住在鼻烟壶里,最见不得别人安安静静。“锡兵!”小妖精叫起来,“把你的眼睛放老实一点!”可是锡兵装作没有听见,把枪握得更紧了。“好吧,明天你瞧吧!”小妖精说,气呼呼地缩回了壶里,等着报仇的机会,因为它最恨有人在它眼皮底下做那般温柔的梦。

第二天早晨,孩子们把锡兵移到窗台上。不知是小妖精在捣鬼,还是刮起了一阵风,窗子忽然开了,那个单腿的锡兵就从三楼一个倒栽葱跌到地面上。这一跤跌得可真够呛——他的腿直直地竖着,头朝下,他的钢盔和刺刀插在街上的石块缝里,怎么也拔不出来。保姆和那个小男孩立刻下来寻找他,他们几乎踩着他的身体,可是他们却没有看见他。要是锡兵喊一声“我在这儿”的话,他们当然就会看见他了。不过他觉得自己穿了军服,大声嚷嚷是不合适的,于是他一声不响地倒立着,等候着,心里只念着那位纸剪的小姐。

天开始下雨了,雨点越下越密,最后简直是大雨倾盆了,把他浇得冰凉,泥浆溅了他一身。雨停了以后,有两个野孩子从这儿走过。“你瞧!”一个孩子说,“这儿躺着一个锡兵。咱们让他去航行一番吧!”于是他们用一张报纸折了一条船,把锡兵放在里面,让他在水沟里漂下去。这两个孩子在岸上跟着他跑,拍着双手,觉得这简直是一场了不起的冒险。天哪!沟里掀起了一股多么大的波浪啊!纸船一上一下地颠簸着,有时它旋转得那么急,弄得锡兵的头都晕起来,可他站得很牢,面色一点也不变,肩上扛着毛瑟枪,眼睛向前看,雨水顺着他的钢盔往下淌。

忽然这船流进一条很长很宽的下水道里去了。四周一片漆黑,好像他正躺在匣子里一样。“我倒要看看,究竟会流到什么地方去,”他想。“对了,对了,这全是那个鼻烟壶里的妖精在捣鬼。啊!假如我不曾有过那样的感觉,假如我不是一条真真正正的兵士,我真会害怕的!”黑暗里,水声在头顶上回响,他想起宫殿里的那位小姐,不知她现在是不是还在跳着那支永远跳不完的舞,裙摆是不是还像一朵不肯谢的花。这时下水道里忽然跑出一只大老鼠。“你有通行证吗?”老鼠问,“把你的通行证拿出来!”可是锡兵一句话也不说,只是把枪握得更紧。船继续往前驶,老鼠跟在后面追,露出牙齿,对着木头和干草喊:“抓住他!抓住他!他没交过路钱!”可是水流得越来越急,把老鼠远远地甩在了后面,锡兵终于看见了前面照耀着的阳光。

这时候,一个声音在大声喊:“救命啊,救命啊!”纸船在一个阴沟的出口处被冲了出去,锡兵被冲进了一条宽阔的运河里。这对他说来,真是不幸——不过更不幸的是,纸船被水打湿了,渐渐沉了下去,水漫过他的膝盖、他的胸口,一直漫到他的下巴。正在这时候,一条大鱼把他吞到肚里去了。啊,里面是多么黑暗啊!比在下水道里还要糟,而且空间是那么狭小,挤得他几乎透不过气,胃液还微微地发烫!不过锡兵是坚定的,就是当他直直地躺下来的时候,他还是紧紧地扛着他的毛瑟枪,没有一刻忘记自己是个兵士,保持着军人的姿势。

鱼在里面挣扎了一阵,接着便变得安静下来,被人钓起来,送到了市场。有一个人在大声说话:“我的天,原来是一个锡兵!”鱼被剖开了,锡兵被夹出来,洗干净,又回到了他原来主人的家里。那个小男孩看见他,高兴得拍起手来,把他又摆到了桌子上。世界又变得和从前一样了。可是锡兵发现,桌子上那座纸宫殿已经不在了,因为小男孩的表兄把它拿走了。而那位纸剪的小姐,现在换了一个位置站着,依旧用一条腿站立,那么轻盈,那么美,仿佛在等着他回来,从不曾离开过那方寸的舞台。

有一天,那个小男孩不知怎的,竟把锡兵扔进了火炉里!这也许是鼻烟壶里的小妖精在暗中使坏,谁知道呢。锡兵站在炉火里,觉得浑身发烫,但他纹丝不动,依旧扛着枪,目光坚定。忽然,门开了,一阵风把那位纸剪的小姐吹了起来,她像一只蝴蝶般飞进火炉,落在锡兵身旁,立刻燃起了火焰,化为灰烬。锡兵在烈火中渐渐熔化,但他直到最后仍保持着军人的姿态。第二天,当女仆来倒炉灰时,发现锡兵已经化成一颗小小的锡心,而那位小姐只剩下一颗亮晶晶的锡做的心。两颗心,熔化在同一团火里,谁也没有离开谁——他终于以最安静、最坚定的方式,抵达了那个她一直在等的家,证明了一颗守得住的、沉默的心,比任何喧哗都更长久。

在玩具们喧闹的那个夜里,那只皮球滚到了单腿锡兵的身边,笑着说:“你老盯着那座宫殿做什么?那儿的人,根本不晓得你在看她。”锡兵没有答话,只是把枪握得更紧。木马也踢了踢腿,嘟囔着:“我倒是能跑遍全屋,可我从没敢跳出过这张桌子。”

被大鱼吞下之后,锡兵在黑暗里不知过了多久。他只觉得身子被裹在一团滑腻腻、暖烘烘的东西里,随着水一沉一浮。他想起自己的兄弟们还整整齐齐地排在匣子里,想起那个鼻烟壶里的小妖精,又想起那座纸宫殿和门口的舞女——想到她,他心里便踏实了些,连胃液都似乎没那么烫了。

锡兵在下水道里漂流时,水滴从头顶的砖缝落下,一声声敲着他肩上的枪。他想起年少时在匣子里,兄弟们排得整整齐齐,听小男孩“锡兵!锡兵!”地唤。那时他觉得,能那样安静地躺着,便是兵士的好福气;如今才知道,一个兵士的福气,原是要在风浪里、在火里,才显得出分量。

被鱼吞下又吐出,锡兵终于回到了那张熟悉的桌子。他一眼就望见了纸宫殿旧址旁,那位独腿的舞女——她依旧立着,裙摆微张,像是从来没有离开过。锡兵悄悄把枪又握紧了些,仿佛在人群散尽之后,终于可以和她,隔着一段谁也不打扰的距离,静静相望。

火炉里的最后时刻,锡兵望着扑进来的舞女,心里竟没有一丝慌乱。他想起这一路的风、水、黑暗与光明,想起自己始终没有松开过的枪,忽然觉得,一个兵士能守着这样一份沉默的心,走到最后,已是最好的一生。

寓意爱不必喧哗,沉默的坚守自有重量。纵使世界翻覆,挺直脊背的人从不曾真正倒下。

第6则

许多年以前,有一位皇帝,他非常喜欢穿好看的新衣服。他为了要穿得漂亮,把所有的钱都花到衣服上去了,他一点也不关心他的军队,也不喜欢去看戏,除非是为了炫耀一下新衣服。他每天每个钟头都要换一套新衣服。人们提到皇帝的时候总是说:“皇上在会议室里。”但是人们一提到他的时候,总是说:“皇上在更衣室里。”在他的柜子里,绸缎和金线堆得像小山,可他总觉得还少了一件最神气的,为此他常常对着镜子,从早到晚地比量那些衣料。

在他统治的都城里,生活很轻松,很愉快。每天有许多外国人到来。有一天来了两个骗子。他们说自己是织工,他们说,他们能织出谁也想象不到的最美丽的布。这种布不仅色彩和图案都分外美丽,而且缝出来的衣服还有一种奇异的作用:凡是愚笨的或不称职的人,都看不见这衣服。

“那正是我最喜欢的衣服!”皇帝心里想。“我穿了这样的衣服,就可以看出在我的王国里哪些人不称职;我就可以辨别出哪些人是聪明人,哪些人是傻子。是的,我要叫他们马上织出这样的布来!”他因此付了许多现款给这两个骗子,叫他们马上开始工作。

他们摆出两架织机来,装做是在工作的样子,可是他们的织机上什么东西也没有。他们接二连三地请求皇帝发一些最好的生丝和金子给他们。他们把这些东西都装进自己的腰包,却假装在那两架空空的织机上忙碌地工作,一直忙到深夜,连灯油都费了不知多少,还时不时地装出把看不见的布翻来翻去、用尺子比量长短的模样。

“我很想知道他们织布究竟织得怎样了,”皇帝想。不过,他立刻就想起了愚蠢的人或不称职的人是看不见这布的。他相信他自己是用不着害怕的。虽然如此,他总觉得先派一个人去看看进展比较好。全城的人都听说过这种布料有一种奇异的力量,所以大家都很渴望借这个机会来测验一下,看看他们的邻人究竟有多笨,或者有多傻。

“我要派诚实的老部长到织工那儿去看看,”皇帝想。“只有他能看出这布料是个什么样子,因为他这个人很有头脑,而且谁也不像他那样称职。”

因此这位善良的老部长就到那两个骗子的工作地点去。他们正在空空的织机上忙碌地工作。“愿上帝可怜我吧!”老部长想,把眼睛睁得有碗口那么大。“我什么东西也没有看见!”但是他不敢把这句话说出来。那两个骗子请求他走近一点,同时问他,布的花纹是不是很美丽,色彩是不是很漂亮。他们指着那两架空空的织机。可怜的老大臣的眼睛越睁越大,可是他还是看不见什么东西。“我的老天爷!”他想。“难道我是一个愚蠢的人吗?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我自己。我绝不能让人知道这件事。”于是他连声称赞,把那并不存在的花纹和色彩,描摹得活灵活现,连自己都几乎信了那是真的。

现在这两个骗子又要更多的钱、更多的丝和金子,他们说这是为了织布的需要。他们把这些东西全装进腰包里,连一根线也没有放到织机上去。过了不久,皇帝又派了另一位诚实的官员去看看,布是不是很快就可以织好。他的运气并不比头一位大臣好,也什么都没看见,却同样把那看不见的布大大地吹嘘了一通,回宫去对皇帝说:“那真是世上少有的华美!”城里所有的人都在谈论这美丽的布料,仿佛全城都看见了它似的,连酒馆里的闲汉都争着描述那并不存在的金线。

当布料还在织架上的时候,皇帝就很想亲自去看一次。他选了一群特别圈定的随员——其中包括已经去看过的那两位诚实的大臣。这样,他就到那两个狡猾的骗子住的地方去。这两个家伙正在全神贯注地织布,但是一根线的影子也看不见。“您看!”那两位诚实的官员说。“陛下请看,多么美丽的花纹!多么美丽的色彩!”他们指着那架空空的织机。皇帝心里也发慌了,可他不愿让人看出自己的无能,于是也点头说:“啊,它真是美极了!我表示十二分地满意!”全体随员也跟着赞叹,建议皇帝用这布料做成衣服,穿上参加大典。

大典就要举行了。前一天夜里,那两个骗子整夜不睡,点上十六支蜡烛,装作把皇帝的新衣缝好的样子。他们装作从织机上取下布料,用两把大剪刀在空中裁了一阵子,又用没有穿线的针缝了一通,还故意用针尖扎自己的手指,做出被金线扎疼的模样。最后,他们齐声说:“请看!新衣服缝好了!”皇帝带着一群最高贵的骑士们亲自来了。两个骗子举起双手,好像拿着什么东西似的,说:“这是裤子!这是袍子!这是外衣!”他们把衣服一件一件地请皇帝穿上。皇帝在镜子面前转了转身子,扭了扭腰肢。“上帝,这衣服多么合身啊!裁得多么好看啊!”大家都说。于是皇帝赤着身子,在游行大典上走过全城的大街,那些托着并不存在的后裾的内臣,迈着庄重的步子跟在后面。

百姓们起初都屏住呼吸,不敢说破,直到一个天真的小孩忽然叫出声来:“可是他什么衣服也没有穿呀!”这句话像一滴水落进滚油里,立刻炸开了。先是孩子的爸爸低声重复,接着人群里悄悄传开:“他实在是没有穿什么衣服呀!”最后,所有的老百姓都大声说了出来。皇帝有点儿发抖,因为他似乎觉得老百姓们所讲的话是对的。不过他自己心里却这样想:“我必须把这游行大典举行完毕。”因此他摆出一副更骄傲的神气,把头抬得更高,继续向前走,一步步走完了这荒诞而可笑的路程。直到回到宫里,皇帝才明白自己上了当,可那两个骗子,早已带着满袋的金子,连夜逃得无影无踪了——而那个最先说破真相的孩子,却被人们记了许多年,因为他让人们知道:真话,往往是从最没有顾忌的嘴里说出来的。

消息传开,全城的人都在谈论那块“谁不称职就看不见”的奇布。裁缝铺里的伙计、街角的闲汉、甚至学堂里的孩子,都悄悄想着:到时候可千万不能让人看出我什么也瞧不见。于是当第一批从宫里回来的人绘声绘色地描述那布的华美时,听的人便也跟着点头,仿佛自己也曾亲眼看见过一般。

那两个骗子越发得意了。他们在织机前装模作样地比划,嘴里念叨着只有他们才懂的名词,一会儿说这叫“御用金线”,一会儿说那是“睁眼纹”。皇帝派去的人回回都带回满口赞叹,国库里的金子,却一车一车地往他们屋里运。就连皇宫门口的卫兵,私下里也都说,自己有幸远远望见过那匹布的一角,漂亮得叫人不敢直视。

大典前一日,皇帝特意在宫中设宴,把那“新衣”的图样给亲信们过目。众人围着一块空荡荡的锦缎啧啧称奇,都说这花纹密得连风都钻不进。一个小侍从不小心说漏了嘴,问“这布在哪儿”,立刻被身旁的老太监用眼神制止——谁都怕,那一问,会暴露自己原是什么也看不见的。

游行当日,街旁早已挤满了人。人人都想抢先看一眼那件传说中的华服,又都怕被人抢先说自己“看不见”。于是当赤身的皇帝走来,满街先是一静,继而爆发出整齐的赞美:“陛下这衣服,真是耀得人睁不开眼!”连屋檐上的麻雀,似乎都被这股热乎劲儿惊得扑棱棱飞起。

队伍走到城中央的钟楼下,一个卖花的老婆婆眯眼看了半天,喃喃道:“这孩子怎么光着哩?”她的话被旁边人的笑声盖过,谁也没当真。可就是这句无心的话,像一粒掉进热油的水,让人群里那点将破未破的尴尬,越发地浮了上来。那两个骗子临走前,还托人给皇帝捎了句话,说衣裳太过尊贵,凡眼俗人须得静心三日方能“看见”。皇帝便真下令全国斋戒三日,弄得市井间连酒肆都冷清了几天,人人正襟危坐,生怕显得自己“不配”看那件不存在的华服。

多年以后,那位最先喊出真话的孩子长大做了官,每逢驿站传来新衣贡品,他总要亲自验看,从不附和众人的惊叹。有人笑他不通情理,他却说:衣裳穿在身上,眼见为实,何须别人替我看见?一句话,把满堂的奉承,都噎了回去,也把当年那个孩子的一声真话,稳稳地接住了。

而那两个骗子,据说后来流落到了邻邦,依旧用同样的把戏糊弄人,只是再没人信了——因为那件“看不见的新衣”,早已成了一句话,在市井间口口相传,提醒着每一代人:敢说真话的孩子,从来都不只有一个。

寓意虚荣织出的谎,靠的是人人不敢说破。孩子的一声真话,往往戳破成人世界的合谋。

第7则

从前有一位中国的皇帝。这皇帝住在一座极其华丽的宫殿里,宫殿四围是御花园,园子大得连园丁自己都走不到尽头。园里种着最奇特的树,每一棵树的枝上都系着银铃,微风一吹便发出清脆的响声。最名贵的玫瑰在园中盛开,每一朵花上停着一只夜莺,它的歌声比世上任何声音都动听。这件事连外国来的旅行家也都知道,他们回国以后,就在书里写下中国的夜莺,于是许多本书里都提到了它,把它说成是这片国土上最珍贵的东西,比皇帝的龙袍和玉玺还要紧。

可是皇帝自己却不知道有这只夜莺,因为从来没有人敢告诉他,也没有人在他面前提起过。直到有一天,一本描写他这个国家的大书送到了他手里,他坐在龙椅上读着,书里写道:“夜莺是本国最珍贵的东西——比起皇帝的宫殿来,它更值得一提。”皇帝读了,十分诧异,猛地把书合上,立刻下了一道命令:要立刻把那只夜莺带到他面前来,当天晚上就必须唱歌给他听。

侍臣们跑遍了整个宫廷,问遍了所有的人,谁也不曾听说过夜莺,更不知道它住在哪儿。后来一个穷苦的小女孩在厨房里说,她知道夜莺,每天傍晚她听它唱歌,那歌声比她的母亲唱的摇篮曲还要温柔。于是侍臣们跟着她穿过浓密的树林,果然在一根树枝上找到了那只小小的灰色鸟。“小东西,”他们叫起来,“我们找你找得好苦!今天晚上你要到皇上面前去唱唱歌,讨他欢心!”夜莺说它只能在绿色的树林里自由地唱,不过既然皇帝下了命令,它也就跟着去了。

皇宫里张灯结彩,夜莺被安排在皇帝卧房旁边一张铺着金丝的笼子里。它一开口,歌声那样美,连泪水都涌到皇帝的眼眶里,顺着脸颊滚落下来。皇帝高兴极了,要解下自己脖子上的金链子赏它,夜莺却谢绝了,说它已经得到了皇帝的一滴眼泪,那比任何珠宝都贵重。它从此被留在宫里,每天晚上被带去给皇帝唱歌,还被封为“御前首席歌唱家”,仆人们天天守着它,替它端水添食,把它当成宫里最尊贵的客人。满朝文武听了,都啧啧称奇,说这小灰鸟竟有这般能耐。

可是好景不长。有一天,日本国皇帝送来一件礼物:一只人造的夜莺,满身镶着钻石、红玉和碧玉,只要上紧发条,它便能唱一支真正的曲子,而且尾巴还能上下摆动十二回。这只机械鸟是工匠们用了三年工夫造成的,齿轮和发条精致得无可挑剔。它立刻风靡了全国,人们都能背出它的调子,连皇帝也把真夜莺忘在一边,让人把它送回青翠的树林里去。真正的夜莺飞走了,谁也没有再去寻找它,大家围着那只金光闪闪的假鸟,听了又听,百听不厌,仿佛那才是他们一直想要的“珍贵”。

机械夜莺整整唱了一年,皇帝和大臣们都能从头背到尾,连最小的宫女也能哼上几句。可是有一天,它身体里的一根发条忽然断了,再也不会唱了。钟表匠好不容易才把它修好,可是从此每年只能唱一次,还总也唱不准,声音也哑了。可人们已经习惯了它,依旧把它供在皇帝床头,当作宝贝,哪怕它一年只响一声,也还是被供着、被敬着,谁也不敢说它半句不好。

五年以后,皇帝害了一场很重很重的病,太医们都摇着头说没救了。皇帝奄奄一息地躺在华丽的大床上,连气都喘不匀。死神已经坐在他的胸口上,戴着他的金冠,模仿他的样子,四周围满是奇形怪状的影子,有的代表他做过的坏事,有的代表他做过的善事,都睁着大眼睛望着他,看得他心头发毛。他想起自己这一生,竟想不起几件真正温暖的事。“唱呀,唱呀!”皇帝低声说,“你这只贵重的小金鸟!我赐给了你那么多金银珠宝——请你唱呀!”可是那死鸟一动也不动,因为没有人替它上发条,它再也不会唱一个音符了。

就在这时候,窗外传来了真正的夜莺的歌声。它听说了皇帝的病情,特地飞来,栖在窗外的树枝上,用婉转的歌声驱走那些狰狞的影子,把死神从皇帝胸口赶走。它唱起了温柔的歌,唱到了静静的教堂墓地,唱到了原野上随风起伏的麦浪,也唱到了人与人之间那点说不清的温情。皇帝的呼吸渐渐平稳了,血液又流动起来,连死神也悄悄退去,化作一股清凉的夜风,从窗口溜走了。

“多谢你,多谢你!”皇帝说,“你这只神圣的小鸟!我现在该怎样报答你呢?”“您已经报答我了,”夜莺说,“当我第一次给您唱歌的时候,您流下了眼泪——那样的一滴眼泪,是一颗宝石,我永远忘不了。不过请您答应我一件事:不要把我的存在告诉任何人。我要自由地在您窗外的树枝上为您歌唱,也为那些贫穷的渔夫和普通的百姓歌唱。”

说罢,夜莺就拍拍翅膀飞走了,消失在晨光里,只留下一缕清亮的余音。第二天早晨,侍臣们以为皇帝已经死了,都穿上黑衣进来吊丧。皇帝却坐在床上,精神饱满地说:“早安!”原来,夜莺在夜里又飞来,把死亡从他身上唱走了。从此以后,真正的夜莺每天晚上都飞到皇宫的树林里,为皇帝,也为那些在夜里打鱼的穷苦人歌唱;而那只人造的鸟儿,则寂寞地躺在柜子里,再也没有人去为它上发条了。

皇帝常常推开窗户,听着那真实的、带着露水气息的歌声,心想:最珍贵的,从来不是镶满宝石的笼中鸟,而是那颗愿意自由为你歌唱的心。他下了一道圣旨,不准任何人提起那只机械夜莺,却让人在宫墙上凿开一扇小窗,好让真夜莺随时能飞进来。从那以后,每当夜深,京城里的百姓都会听见那清亮的歌,知道他们的皇帝还活着,还被一双温柔的翅膀守护着。而夜莺也果然信守诺言,它不只唱给皇帝听,也唱给城外河上顶着寒风撒网的渔夫,唱给半夜里偷偷抹泪的宫女,唱给每一个在长夜里盼望黎明的人——它用最朴素、最自由的歌,告诉世人:真正动人的美,从来不需要被关进笼子。

真夜莺初唱那一夜,宫里许多人都落了泪。老宰相说,这歌声让他想起自己年少时故乡的河;那个平日里最严肃的将军,也悄悄用袖口揩了揩眼角。皇帝更是听得出了神,连手里的玉杯歪了都不觉,直到一滴泪落在衣襟上,他才恍然惊觉。

那机械夜莺被送来时,工匠们当众上了发条,它便“啾啾”地唱起来,尾巴一摆十二回,满身珠宝随光乱闪。大臣们齐声喝彩,说这才是配得上皇宫的宝贝——它不会累,不会走调,更不会像那只灰扑扑的真鸟,动不动就飞回林子里去。于是真夜莺被冷落了,连它栖过的那根金丝笼杆,都被人擦得锃亮,专等那只假鸟来歇。

真夜莺头一回被请进宫时,皇帝问它,愿不愿意留下,天天为自己一人歌唱。夜莺摇摇头,说它的歌是唱给风、唱给月、唱给所有在夜里醒着的人听的,不该只锁在一座宫里。皇帝虽不舍,到底还是放它走了,只在袖口上,留了一滴它歌声里落下的、再也揩不掉的湿意。

机械鸟风靡那一年,宫里连请安的规矩都变了——大臣们不再聊农桑边务,只比谁先把那支“啾啾调”学得更像。小宫女们趁人不注意,拿苇叶学着吹,吹跑了调,便捂着嘴偷笑。那只真夜莺在林子里听见了,也不恼,反倒绕着宫墙,轻轻和了一声,像是在说:你们唱你们的,我唱我的。

皇帝病重的那几日,满殿的太医束手无策,机械鸟被人遗忘在柜角,落了薄薄一层灰。倒是窗外的夜莺,一夜接一夜地唱,把那些关于故乡、关于逝去亲人的调子,一句句送进皇帝半梦半醒的枕边。等他病好,第一件事便是推开那扇小窗,对着林子,轻轻说了一句:“还是你唱得好。”夜莺走后,皇宫的银铃依旧随风响,只是再没有哪一声,能像那支清唱,落进人心最软的地方。皇帝终于懂得,世间最贵重的,从不是谁赐下的荣华,而是愿意在深夜里,为你自由地、真心地,唱一首歌的那份情意。

后来,皇帝把那只机械夜莺赏给了邻国的小王子,附了一句话:留着当个念想,可别真拿它当歌听。小王子似懂非懂,后来长大了,果然把它供在书架上,只在打扫时才偶尔上一次发条——而真正的夜莺,依旧在每座宫墙外的林子里,自由地唱着,从不问谁在听。

寓意再华贵的赝品也替不了有生命的真心。真正动人的,从来是朴素而自由的歌。

第8则

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国家里,住着一位国王。他一共有十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。十一个王子都是在“爱”字上面起头的名字,小公主则叫做爱丽莎。他们的母亲是一位非常善良的王后,可是她很早就生病死去了,撇下国王和十二个可爱的孩子。国王心里非常悲哀,常常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王后宝座旁边发呆,连朝政都懒得理会,只把孩子们一个个抱在膝上,听他们叫一声“父王”。

后来,国王从邻国娶来了一位新王后。这位新王后并不是一个好人,她的心里藏着深深的嫉妒和狠毒。她最看不惯那十二个美丽的孩子,尤其是越长越漂亮的小公主爱丽莎。她常常对着镜子想:“总有一天,我得把这个丫头除掉,让国王只疼我一个人。”于是她暗中筹划,只等一个国王不在宫中的时机。

有一天,趁着国王到外面去打猎,王后把小公主爱丽莎偷偷送到乡下一个穷苦的农人家里去寄养,又叫人用恶毒的妖术,把十一个王子变成了十一只野天鹅。当太阳刚刚升起来的时候,十一个王子就变成了十一只长着金冠的野天鹅,从王宫的窗子飞了出去,一直飞过大海,飞到很远很远的岸边去了,只留下王宫里一片慌乱的啼哭声。他们在天上排成一列,一边飞一边哀鸣,可谁也听不懂那哀鸣里,是对妹妹的牵挂。

爱丽莎在农人的家里渐渐长大了。她长得像母亲一样温柔,像清晨的露水一样纯洁,笑起来像一朵初开的蔷薇。当她十五岁那一年,国王想念女儿,派人把她接回了王宫。王后一看见她那样美丽,心里的嫉妒就像火一样烧起来,简直连觉也睡不着。

一天清早,趁着爱丽莎还没有睡醒,王后偷偷把三只在夜间从沼泽里捉来的癞蛤蟆放进浴池里,并且低声念了咒语:“让这丫头变得叫人厌恶吧,让她变得谁见了都躲开!”可是当爱丽莎踏进浴池的时候,天上的圣母可怜这无辜的姑娘,悄悄把癞蛤蟆的魔法改变了——它们反倒在她脸上和嘴上,印下了三朵娇艳得叫人吃惊的玫瑰。

王后看见这情形,气得浑身发抖。她又拿来核桃汁,把爱丽莎的全身擦得棕黑,再在她美丽的脸上涂了一层发臭的油膏,叫谁也认不出她来。然后她把爱丽莎领到国王面前。国王一看,以为来了个又脏又黑的丫头,生气地说:“把这个丑丫头给我赶出去!”

可怜的爱丽莎哭着走出了王宫。她赤着脚,穿过田野和沼泽,去寻找她失散的十一个哥哥。风把她的头发吹乱,眼泪把脸上的油膏冲出了一道道白印子,可她一步也不停。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:找到哥哥们,哪怕走遍天涯。

她走了一整天,脚底磨出了血泡。天黑的时候,她来到一个大湖边。湖面上映着满天的星星,四周静极了,只有水浪轻轻拍着岸。她实在太累了,便在一丛灯芯草旁边躺下来,把脸埋在草叶里睡着了。忽然,她被一阵扑翅膀的声音惊醒了。她睁开眼,看见十一只戴着金冠的野天鹅从远处飞来,落在岸边,抖掉身上的羽毛,立刻变成了十一个英俊的王子——正是她日夜思念的哥哥们。兄妹抱头痛哭,诉说了别后的苦难,眼泪把爱丽莎脸上的油膏都冲干净了,她又恢复了从前的美丽。

哥哥们告诉她:“我们每天太阳一出来,就被变成天鹅,飞过海,到对面一座山洞里过夜;只有太阳落山以后,我们才恢复人形。我们一年里,只有十一天能回到这片海岸。如果你愿意跟我们去,我们就用网把你带过去。”于是哥哥们用柔软的柳枝皮和灯芯草,连夜编成一张又大又轻的网。天快亮的时候,十一只天鹅各用嘴衔住网的一角,让爱丽莎躺在网里,便一起飞上了天空。他们飞过波涛汹涌的大海,风在耳边呼呼地响,爱丽莎紧紧抓住网绳,一点也不害怕。他们飞了整整一天,傍晚的时候,终于落到对面一座荒凉小岛的山洞口。哥哥们恢复了人形,生起火,让妹妹烤干衣服,睡了一觉。

夜里,爱丽莎做了一个梦。她梦见一位慈祥的仙女对她说:“在教堂的坟场上,长着许多带刺的荨麻。你要亲手把它们采来,用脚踩碎,抽出里面的绿麻,在夜里悄悄织成十一件长袖的披甲。在你的哥哥们穿上这些披甲之前,你一句话也不能说,哪怕被人冤枉成女巫,你也得一声不响——因为只要你说出哪怕一个字,那句话就会像一把尖刀,刺死你的哥哥们。”

爱丽莎醒来,太阳已经升得很高。哥哥们又变成了天鹅飞走了,只留下她一个人在岛上。她记着梦里的嘱咐,立刻赤着脚走到教堂的坟场,采来一捆捆带刺的荨麻。荨麻的刺扎进她的手和脚,又痛又痒,很快就红肿得发亮,可她一声不吭,把荨麻放在脚下,一下一下地踩碎,抽出里面绿色的麻线。

白天,哥哥们飞走了,她就一个人踩麻、抽线;夜里,哥哥们回来,她就坐在火边,一针一针地织那些披甲。她的手指被荨麻螫得满是伤痕,夜里常常疼得睡不着,可她看着织好的披甲,心里就有一股说不出的欢喜。当第一件披甲织成的时候,她看见窗外有一只天鹅在静静地张望,那是她的哥哥。她不说话,只是对着他温柔地笑,又低头织下去。

有一天,一位打猎的年轻国王从这片森林经过,看见了美丽的爱丽莎,惊得连弓都掉在了地上。他从来没见过这样温柔又这样忧愁的姑娘,便把她带回了宫里,立她为王后。爱丽莎依旧在夜里织着披甲,一句话也不说。宫里的人都悄悄议论,说这位新王后是个哑巴,或者是个被施了法术的仙女。只有大主教心里疑心,暗暗说她是个女巫,常常在国王面前说她的坏话。国王虽然爱她,也渐渐半信半疑起来,可每次看见她夜里在灯下织个不停,又总忍不住心疼。

荨麻用完了,还差一件披甲没有织成,而坟场里的荨麻已经采光。夜里,爱丽莎偷偷摸进教堂坟场,去采最后一把荨麻,不料被大主教看见了。他认定她是女巫,报告了国王。第二天,爱丽莎被抓了起来,关进黑牢,可她手里还紧紧攥着那件没织完的披甲。

行刑的那天早晨,十一只野天鹅飞过天空,落在囚车旁边。爱丽莎在刑场上依旧一声不响,飞快地织着最后一件披甲。当囚车经过城门口,十一只天鹅猛扑下来,爱丽莎把十一件披甲抛向空中——刹那间,野天鹅变成了十一个英俊的王子,只有最小的那位还留着一只天鹅的翅膀,因为最后一件披甲少了一只袖子。

“我是无罪的!”爱丽莎终于开口,把一切告诉了国王。国王又惊又喜,紧紧抱住了她。十一只天鹅重新变回了她的哥哥,他们一起回到宫殿,把恶毒的继母的恶行禀报了老国王。继母得到了应有的惩罚。爱丽莎和年轻的国王结为夫妇,十一位哥哥也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国土。从此,这片土地上的人民,都记得那位为了所爱之人,甘愿忍受沉默与误解之苦的公主——她的故事,被一代一代地讲给了每一个孩子听,告诉人们:不辩白的爱,终会被时间证成,而最坚韧的心,往往在最安静的坚持里,赢得了最圆满的结局。

老国王在王后死后,日渐衰老,常常对着空荡荡的王座发愣。他哪里知道,自己的十一个儿子正日复一日地在天上盘旋,金冠在云里忽隐忽现;又哪里知道,那个被他赶出门的“丑丫头”,正是他日夜思念的小女儿。王宫的花园里,玫瑰一年年开着,却再没有孩子的笑声。

在岛上织披甲的日子里,爱丽莎常常整夜不睡。火光映着她苍白的脸,荨麻的刺痕一道道留在指尖。哥哥们看在眼里,疼在心里,却不能说破仙女的叮嘱。有一天最小的哥哥趁变回人形,悄悄在她枕边放了一朵从崖边采来的野花,第二天清晨,爱丽莎醒来看见那朵花,虽不知是谁放的,却觉得心里平添了一分力气。

爱丽莎被赶出宫门的那天,宫里一个老园丁偷偷塞给她半块干粮,叹道:“孩子,你脸上那三朵玫瑰,瞒得过国王,瞒不过真心疼你的人。”爱丽莎攥着那半块干粮,在风里走了很久,每走一步,都觉得离哥哥们近了一分,离那座冰冷的宫殿,远了一分。

十一只天鹅带着她飞越海面时,最小的哥哥几次想用翅膀尖碰碰网里的妹妹,又怕惊了她。爱丽莎在网里仰头,看见哥哥们的金冠在云里闪,忽然觉得,纵然前路是荒岛与荨麻,只要兄妹还在一起,便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关。

寓意为所爱之人承受误解与沉默的苦,本身就是一种英勇。不辩白的爱,终会被时间证成。

第9则

从前,有一个很坏的妖怪,他是一个最怕人的魔鬼,造了一面镜子。这镜子有一种古怪的本领:一切好的、美的东西,在里面一照,就会缩小得几乎看不见;而一切没有价值、丑陋的东西,却会显得格外突出,格外大。最美丽的风景,照在镜子里会像煮烂的菠菜;最好看的人,照出来会变得叫人害怕。最善良的老婆婆,照出来像在咧着嘴冷笑;最乖的孩子,照出来像个怪物;最动人的一首诗,照出来只剩一堆乱糟糟的稻草。魔鬼对自己的发明得意极了,天天带着镜子走街串巷,叫所有人都看见自己丑陋的模样,笑得浑身发抖,连牙齿都格格地响,仿佛整个世界都该陪他一起嘲笑美与善。

魔鬼越笑越狂,索性带着镜子飞到天上去,想把它举到天使和上帝面前,好让他们也出丑,叫他们看看自己镜子里的丑模样。可是镜子越飞越高,被高空的冷风一吹,忽然从他手里滑落,“砰”的一声摔在地上,跌成了无数的碎片。这些碎片飞到世界各地,只要有一小块落在人的眼睛里,那人的心就会变得像冰块一样冷;如果碎片落进人的心里,那就更糟,那个人就再也感受不到温暖和爱了,看什么都是丑的、坏的。风把碎片吹过千万里,其中两小块,恰恰飞进了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的家里,落进了男孩的眼里和心里。

男孩叫加伊,女孩叫格尔达,他们住在两个紧挨着的屋顶阁楼里。两人的父母是对门的邻居,窗台上各种着一盆玫瑰,两家的玫瑰藤爬过屋檐,在中间相会,像一座开满花的小门。加伊和格尔达是最好最好的朋友,每天隔着窗台一起念书、讲故事,亲得像兄妹。冬天,他们把冻硬的玫瑰搬进屋,看着窗上的冰花,说那是一座座小雪山;春天,两盆玫瑰一起开花,红艳艳地挨着,像在比谁开得旺。老奶奶还告诉他们,每一朵花里都住着一个小小的天使,夜里会悄悄替他们守着梦。

可是有一天,加伊的眼睛里和心里,都落进了镜子的碎片。从此他变得冷冰冰的,爱讥笑人,还把那只冻在窗框里的玫瑰花扯下来,说花是丑陋的,把雪人叫作“笨瓜”。格尔达伤心地哭了,可加伊却觉得她哭起来也很可笑,甚至把她的红围巾抢去扔在雪地里。他再也不肯陪她念书,只顾着自己溜到雪地里去,拿那面小镜子照这照那,凡是照出来的,都变得又丑又坏,他越发觉得自己比谁都聪明,把别人的好心都当成了笑话,连老奶奶的话也当成胡说。

冬天来了,加伊拉着雪橇到广场上玩,和别的孩子比赛谁滑得远。忽然,一辆大雪橇停在他身边,里面坐着一位全身雪白、披着白狐皮的妇人——那是白雪皇后。她吻了加伊一下,这一吻让他把格尔达、把家里一切都忘得干干净净,只觉得心里和外面的雪一样冰凉。白雪皇后把他抱上雪橇,飞到她那终年冰封的宫殿里去了。广场上别的孩子只当加伊自己回家了,谁也没有留意他被带走,只有格尔达,心里空落落的,总觉得有什么最要紧的东西不见了,却怎么也想不起来。

格尔达发现加伊不见了,哭着到处寻找。她问街道,问河水,都没有回答。她穿上那双红红的新鞋,坐上小船,渡过湍急的河流,河水说:“我卷走了许多孩子,可没有你的加伊。”格尔达哭了,眼泪掉进河里,河水不忍心,把她送到了对岸。她赤着脚跑进一片陌生的原野,鞋都跑丢了一只,雪地里留下一串小小的脚印,每一步都冻得生疼,可她顾不上疼,只想快点儿找到加伊。

她来到一个长满鲜花的老巫婆的花园里。巫婆用魔法让格尔达忘记了加伊,把她的记忆封了起来,还给她吃甜得发腻的果子,想把她永远留在花园里当玩伴。可是花园里有一朵玫瑰,恰巧是她家里那盆的姊妹,唤醒了她心底的记忆。格尔达哭了出来,眼泪融化了魔法,她记起了加伊,挣脱花园,光着脚跑了出来,连巫婆的挽留也没听见,一路向着北方跑去,风把她的头发吹得乱蓬蓬的。

她遇见一只乌鸦,乌鸦说宫里有一位王子,正是她要找的人。格尔达高兴极了,去见那位王子,却发现那不是加伊,只是另一个男孩。王子同情她,送给她车和马,让她继续赶路。她坐着车,翻过几座山,遇见一座强盗的城堡,差点儿丢了性命,幸亏强盗头子的小女儿救了她。

半路上,一伙强盗截住了她的车。强盗头子要把她砍死,可是他那小小的女儿——一个野性又心软的强盗姑娘,拦住了父亲,把格尔达抢过来当玩伴。夜里,强盗姑娘听了格尔达的故事,眼睛红了,反而放了她,还把那只驮过她的驯鹿送给她,说:“驯鹿认得去北边的路,它会带你去找那个被雪皇后带走的孩子。”两个女孩依依不舍地告别,强盗姑娘还塞给格尔达一袋干粮。

驯鹿带着格尔达穿过芬兰和拉普兰的冰原,先去见一位懂得冰雪魔法的拉普兰老妇人,又去见一位更年老的芬兰老妇人。芬兰老妇人告诉她:加伊就在白雪皇后的宫殿里,被冻得忘了自己,只有靠格尔达自己的心、自己的热气,才能把他救出来。别人是帮不了忙的。“你已经有了一颗又热又勇敢的心,”老妇人说,“这比任何魔法都管用。”她给驯鹿吃了热汤,让它在天亮前把格尔da送到雪原的边缘,还叮嘱格尔达:一路上别怕,你的眼泪就是钥匙。

驯鹿把格尔达送到雪原的边缘就回去了。格尔达独自走进那座用冰雪砌成、没有风却冷得刺骨的宫殿。宫殿里静悄悄的,墙上挂着冰做的水晶灯,地上是光滑的冰湖,湖面上映着冷冷的星光。加伊正坐在湖中央,脸色苍白,一动也不动,专心地用冰片拼凑一个字——白雪皇后说过,等他拼出了“永远”这两个字,他就可以成为冰雪的主人,得到全世界的冰。可是他怎么也拼不对,心里又冷又空,连自己是谁都快忘了,只机械地把冰片挪来挪去,像一具没有灵魂的冰偶。

格尔达一眼认出了他,不顾一切扑进他的怀里,流下温热的眼泪。眼泪一直流进加伊的心里,融化了那块冰,也把他眼睛里的碎片一块一块地冲了出来。加伊眨了眨眼睛,认出了她,哭着叫她的名字:“格尔达!是你!我怎么到这儿来了?我怎么会把你忘得干干净净!”两人的眼泪融在一起,落在冰片上,那个“永远”的字也化成了水。白雪皇后留下的魔法,就这样被一个女孩真心的眼泪打破了,冰湖也开始悄悄融化。

加伊拉着格尔达的手,走出了冰冷死寂的宫殿。外面,驯鹿在等他们,强盗姑娘也骑马赶来送行,所有的朋友都来欢送这两个历尽辛苦的孩子。春天回来了,太阳温暖地照着,小鸟在枝头唱歌。他们手拉着手,翻过山,渡过河,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。

推开阁楼的窗,他们看见窗台上的两盆玫瑰依旧盛开,和从前一模一样。他们已经长大了,不再是小孩子,但彼此的心还是像从前一样,又温暖,又明亮,谁也离不开谁。从那以后,加伊再也不说雪人是笨瓜了。他常常对格尔达说:“世界上最牢固的,不是冰雪,是一颗肯为别人流泪的心。”而那片曾经落进他心里的镜子碎片,再也没有回来过——因为真正的暖,是任何魔法都冻不住的,就像格尔达的眼泪,永远比冰雪更长久。

再说那面镜子。魔鬼造它的时候,足足花了七年,天天对着它吹气,教它学会嘲笑。镜子学乖了,连人家的祷告词照进去,都变成一堆荒唐的怪话;妈妈亲孩子的笑脸,照出来像猫在咧嘴。魔鬼带着它走遍村庄,看人们被镜里的丑模样吓坏,乐得直拍手。他本想把镜子举到天上去,让天使也照照自己“丑陋”的模样,哪知道乐极生悲,镜子摔碎了,碎片反倒扎进了千万人的心。

格尔达渡过河之后,遇见一位坐在河边洗衣的老妇人。老妇人见这小姑娘赤着一只脚,冻得嘴唇发紫,便把她拉到火边烤暖,又给她一瓢热粥。格尔达一边喝,一边把加伊的事说了一遍。老妇人叹道:“那白雪皇后住的地方,离这儿还有百十里冰原,孩子,你可得咬住牙。”格尔达点点头,把碗还给老妇人,又上了路,雪地里的脚印,一步比一步稳。

多年以后,加伊和格尔达都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。有一回,他们又并肩坐在那扇小窗前,看窗台上的玫瑰开花。加伊轻声说:“那年冰宫里,我拼来拼去拼不对那个‘永远’,原来‘永远’不在冰片上,在你每一次来找我的路上。”格尔达笑了,把他的手攥得更紧。两盆玫瑰在风里轻轻摇,像在说:你们总算回来了。

寓意真心的爱有融冰之力。最远的路,往往是为了接回那个被寒冷带走的自己人。

第10则

一个士兵挺着胸脯,背着行军袋,大步走在回家的路上。他刚从战场上回来,打了胜仗,身上还带着硝烟味,可口袋里一个铜板也没有,肚子也饿得咕咕叫。太阳暖洋洋地照着他,他心里盘算着:回到家,母亲该多高兴啊,她准会煮一锅热汤,听我讲打仗的事,说不定还会抹眼泪。

他走呀走,走到一座大树林里。树林深处静静的,只有鸟在叫,阳光从树叶缝里漏下来,在地上洒了一地碎金。忽然,他看见一个模样古怪的老巫婆,坐在树底下,下巴一直垂到胸口上,活像一把老镰刀。士兵从没见过这样的人,忍不住多看了两眼,心想这老婆子莫不是山里的精怪。

“兵士,你口袋里空空的,可脸色倒挺精神,”巫婆咧开没牙的嘴说,“我教你一个发财的法子,包你一辈子吃穿不愁。你看见那棵空心大树了吗?”

士兵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,一棵老橡树粗得几个人都抱不过来,树身上有个黑黑的洞,像一张张着的嘴。“爬到树顶,”巫婆说,“顺着绳子溜到树洞底下,就能进到一个大厅。大厅里有三道门,每道门后面都点着灯,灯油多得流到地上,亮得像白天。”

“第一间屋里有一只狗,眼睛有铜钱那么大,它守着一口箱子,箱子里全是铜钱。你不用怕它,把我的蓝格子围裙铺在地上,抱起狗放在围裙上,尽管拿铜钱装进口袋。”

“第二间屋里也有一只狗,眼睛有水磨轮那么大,守着一箱子银子;第三间屋里有一只狗,眼睛大得像圆塔,守着一箱子金子。你同样把它们抱到我的围裙上,想拿多少就拿多少,那些财宝够你花几辈子,这辈子花不完,下辈子也够。”

“不过,”巫婆眯起眼睛,眼神里透出一股说不清的贪婪,“最后你要把我的旧打火匣从最里头的屋里给我取出来。那东西对我有用,你不能留。记住了?少了它,我可不饶你。”

士兵答应了。巫婆把绳子系在他腰上,他爬到树顶,顺着绳子溜下树洞,果然落到一个明亮的大厅里。三道门都敞着,灯照得雪亮,连墙上的裂纹都看得清清楚楚,空气里有一股陈年的金属味。

第一只狗眼睛像铜钱,冲他汪汪叫,嗓门尖尖的。士兵照巫婆说的,把蓝围裙铺开,抱起狗放在上面,打开箱子,把铜钱一把一把塞进自己的行军袋,袋子鼓得像个小山,沉甸甸地坠着腰,他心里乐开了花。

第二只狗眼睛像水磨轮,凶巴巴地瞪着他,呼哧呼哧喘气。士兵一点也不慌,照样把狗抱到围裙上,装了满满一袋银币,沉得差点背不动,他只好把两袋钱捆在一块儿拖着走,像个小小的钱堆。

第三只狗眼睛大得像圆塔,身上的毛一根根竖着,像一丛丛钢针,舌头耷拉着,热烘烘的。士兵笑了笑,也把它抱开,把金子装了满满一袋。金子真沉啊,他背起来,腿都有点打颤,可脸上的笑怎么也收不住。

最后,他在最里头的屋里墙角,找到了那个旧打火匣,把它揣进怀里。然后他拽了拽绳子,巫婆在上面把他拉了上去,绳子勒得他肋骨生疼。

到了树上,巫婆在洞口问他:“打火匣呢?快给我!”士兵却起了疑心:一个旧打火匣,她为什么这么看重,连金子都不要换?他问她要来干什么,巫婆支支吾吾不肯说,只催他快交出来,手都伸到了他鼻子底下。

士兵一生气,说:“你不说清楚,我就不给!”巫婆顿时变了脸,磨着牙要砍他的头。士兵哪儿肯吃这个亏,拔出剑来,一剑就把巫婆杀了,自己带着三袋钱和打火匣,大摇大摆地进了城,心想:这下咱也是个体面人了。

城里的生活真阔气。士兵穿上最好的衣服,住进最贵的旅馆,叫最讲究的饭菜,把铜钱大把大把地赏给底下人。人人都来巴结他,说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,连旅馆老板都天天陪着笑脸,把他当贵客供着,连打酒的小厮都对他点头哈腰。

可是不管多少钱,总有花光的一天。等他的金子银子都散光了,朋友也就一个不留,旅馆把他赶了出来。他只好搬进一间又漏风又漏雨的阁楼,连鞋匠都不来理他了,因为欠着人家的钱。从前那些称兄道弟的人,现在见了他都绕道走,仿佛从来没见过他。

这是一个寒冷的冬天,士兵连一根蜡烛也买不起,屋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。他忽然想起怀里那个旧打火匣,里面还藏着半截蜡烛头。他找出来,在火石上擦了一下,想借这点光暖暖手,也好看清自己空荡荡的屋子。

火光还没有灭,门就开了,那只眼睛像铜钱大的狗站在他面前,摇着尾巴问:“我的主人,有什么吩咐?”士兵吃了一惊,可马上明白了:这打火匣能召来那三只狗!他喜出望外,觉得自己又成了有钱人,连冻僵的手指都热乎起来。

他叫狗去把京城里那位漂亮的公主接来,让他看看传说中的美人到底什么样。狗一眨眼就不见了,不一会儿,真的用背驮着熟睡的公主回来了,轻轻放在士兵面前,公主还做着梦,嘴角挂着浅浅的笑,像一朵没醒的睡莲。

士兵瞧了瞧这位人人称颂的公主,在她脸上亲了一下,心想:果然名不虚传,比说书的讲的还美。天快亮了,狗又把公主送回王宫的床上,谁也没有发觉,连守门的卫兵都打起了呼噜,梦里还笑着领赏。

从此,士兵每天夜里都叫狗把公主接来。这个秘密终于被老皇后发现了。她悄悄跟着狗,找到了士兵住的那条街,在门上画了个白十字做记号,好第二天派人来抓,心想这回看你往哪逃。

可是士兵的狗聪明,它连夜在城里每扇门上都画了同样的白十字。第二天抓人的侍卫满城找白十字,反而分不清哪一扇才是,只好空手回去,被国王骂了一顿,说他们连个门都认不准。

第二天,皇后想出另一个办法:她把一碗掺了灰的粥倒在公主脚下,灰会一路漏下来,指明去向。可狗又看见了,也在全城每只狗的脚底下抹了灰。这下,所有的狗都带着灰印子跑,谁也追不到士兵的门口,皇后气得直跺脚,把粥碗都摔了。

后来,士兵的事到底还是败露了。国王下令把他抓起来,判他死刑,要在广场上绞死,因为他“用妖术拐走公主”。行刑的那天,广场上挤满了看热闹的人,连屋顶上都趴满了人,谁都想瞧瞧这个“妖人”的最后模样。

士兵被押着经过时,忽然说:“在这最后一刻,请允许我抽一袋烟吧——这是士兵的老习惯了,让我抽完再上绞架。”国王答应了,还让人把他的打火匣拿来,心想反正他就要死了,抽袋烟也算不得什么。

士兵在大街上擦亮了打火匣,火光一闪,三只狗——铜眼、磨轮眼、塔眼——同时跳了出来,龇着牙,抖着毛,站在士兵身边。狗把那帮法官和刽子手吓得魂飞魄散,有的钻桌子,有的摔跟头,有的爬上了树,靴子都跑掉了一只。士兵说:“你们要绞死我,先问问我的朋友们答不答应!”三只狗扑上去,把作恶的法官和侍卫撞得东倒西歪,广场上一片鬼哭狼嚎。

国王和皇后吓坏了,连忙求饶。士兵说:“只要把公主嫁给我,我就不计较。”国王只好答应了。于是钟声敲响,士兵穿上王袍,和美丽的公主成了亲,还把那三只忠心的狗接进王宫,天天有肉吃。从那以后,人人都说:那个旧打火匣,比一座金山还管用,而敢向盘问者讨回知情权的士兵,才配得上命运给的钥匙。

那巫婆本是个守林人的寡妇,年轻时听人说过树底下埋着宝,守了一辈子,没挖着,倒琢磨出那三根绳子和三只狗的秘密。她想独吞财宝,又怕自己年迈背不动,才想借士兵的力气下去取,回头再杀人灭口。谁料士兵比她多一个心眼,反倒送了她的命。这事镇上的人过了许久才知道,都啐一口:“该!”

士兵进城头几天,连旅馆的猫都认识他了。他给厨房的厨娘塞钱,厨娘给他做烤鹅;给门口的鞋童塞钱,鞋童天天把他的靴子擦得锃亮。可钱袋一瘪,厨娘说鹅没了,鞋童说靴子本来就亮。士兵这才明白:人家冲的不是他,是他口袋里的响声。后来他靠打火匣翻身,第一件事就是去谢那个鞋童,说:“你比那些大人实在。”

婚礼那天,城里张灯结彩,三只狗披着红绸,蹲在王座两旁。士兵——如今该叫国王了——举杯说:“我这王冠,是擦亮一块旧铁换来的。往后谁家有难,只管来说,别学我当初,闷着头挨饿。”公主在旁边抿嘴笑,悄悄把那粒能召狗的打火匣,锁进了自己的首饰盒,说:“这玩意儿,归咱俩共有。”

寓意机遇常藏在看似无用的物件里。敢向盘问者讨回知情权的人,才配得上命运给的钥匙。

第11则

从前有一位王子,他想找一位真正的公主做妻子。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,他要的,是货真价实、一点不含糊的公主,不是那种披着公主衣裳、骨子里却粗鄙傲慢的假货。于是他走遍了全世界,到过一个又一个国家,去敲一扇又一扇宫殿的大门,鞋底都磨穿了好几双,随从换了一拨又一拨。

他先去了东边的邻国,那里的公主会在棋盘上赢过所有的将军,可一开口,就把侍女骂得直掉眼泪,王子心想:这样的脾气,只怕连一朵花都能说蔫了,我可不要这样的妻子,天天对着一张冷脸。他又去了南方的海岛,岛上的公主爱收集珍珠,可她把每一颗珍珠都锁在铁盒子里,谁也不让碰,连笑都舍不得给人一个,王子便也悄悄告了辞,觉得她的心比珍珠还硬。西边和北边,他也去过了,见过一位爱照镜子的公主,一天要梳妆七回,镜子比人都重要;一位把猫当宝贝的公主,谁碰她的猫就跟谁急;还有一位,说话娇滴滴的,可一转脸就忘了刚才答应过的事。没有一位让他心里踏实。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公主呢?他怎么也拿不准,只好垂头丧气地往回走。

他闷闷不乐地回到了自己的城堡。国王和王后看见儿子整天皱着眉头,问他是不是病了,他只是摇摇头。他心里明白,自己不是在生病,而是没有找到那个对的人。他多么希望有一位真正的公主,能懂他的心,也能配得上他的王冠啊。夜里,他常常对着窗外的月亮发呆,想:真正的公主,你究竟在哪片云后面呢?为什么我走遍天下,也寻不见你?

有一天晚上,天空忽然变了脸。外面刮起了可怕的风,紧接着雷声轰隆隆地滚过屋顶,闪电把窗纸照得惨白,大雨像倒下来一样浇着城堡的石墙。这样的夜,连最勇敢的卫兵都缩在门房里打哆嗦,把盔甲抱得紧紧的,生怕雷公劈下来。

就在这样一个狂风暴雨的深夜里,城堡的大门忽然“咚咚”地响了起来,声音被雷声盖了又响,像谁在拼命敲门。老国王亲自走下楼梯去开门,以为又是哪个迷路的旅人。门一拉开,风雨卷着水雾扑进来,门口站着一个年轻的姑娘,浑身湿得像刚从水里捞出来。

那姑娘的模样真叫人心疼:大雨把她浑身浇透了,水从她的头发尖上、从她的衣角上,成股地往下淌,鞋子里也灌满了水,每走一步都“咯吱”作响,在地上留下一摊摊水渍。她的脸冻得发白,嘴唇发紫,可她挺直了身子,不卑不亢地对国王说:“请您行个好,让我在这儿住一夜吧,我是一位真正的公主。”

老国王上下打量她,心里直犯嘀咕:浑身泥水、狼狈成这样,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公主?可他是个好客的人,先把她让进了门厅,又去把这事告诉了王后。王后听了,嘴角微微一弯,心里已经有了主意:是真是假,一试便知,光听嘴说可不算数。

“真正的公主?”王后轻声对自己说,“这可不能光听她嘴上说说,得试一试才见分晓。”她不动声色,悄悄吩咐侍女,去布置一间客房,而那布置的法子,旁人听了准要笑出声来,连侍女都偷偷捂着嘴乐。

王后亲自走到那间卧室里,把所有的被褥都搬开,只在光光的床板上放了一粒小小的豌豆。那粒豌豆小得几乎看不见,藏在木头缝里,谁也想不到会有人把它放在那儿,连最细心的侍女都没察觉。

接着,王后叫人搬来二十床厚厚的床垫,一床一床整整齐齐地叠在豌豆上面。床垫高得像一座小山,软得陷进去就爬不出来。可她还不放心,又在床垫上压了二十床鸭绒被,一床比一床蓬松,远远看去,像一朵巨大的白云落在屋里,轻飘飘的却重得吓人。

“好了,”王后拍拍手,“请公主安歇吧。”那个浑身湿透的姑娘被领进这间卧室,爬上那座软绵绵的“高山”,躺下来,枕着鸭绒,盖着鸭绒,连气都快喘不匀了,可她还是礼貌地道了谢,说自己已经很知足了。

第二天清早,天刚蒙蒙亮,王后就急匆匆地跑去敲卧室的门,亲自问那位姑娘:“亲爱的,昨晚睡得可好?这一夜,没受什么委屈吧?”

姑娘揉了揉眼睛,苦笑着说:“哎呀,别提了!我几乎是睁着眼睛到天亮的。这床上不知搁了什么硬邦邦的东西,硌得我浑身发青发紫,到现在还疼呢!我翻来覆去,怎么也找不到个舒服的地方,真是受了一整夜的罪,生怕把那硬东西压坏了,还不敢乱动。”

王后听了,心里欢喜得差点跳起来,可脸上还是不动声色。她回头看了看老国王,又看了看王子,轻轻点了点头。王子更是高兴得不得了——这下可确定了!

你想想看,二十床厚厚的床垫,加上二十床蓬松的鸭绒被,压在那一粒小小的豌豆上面,普通人躺上去,只觉得软,根本什么也感觉不到。可这位姑娘,却把那一粒豌豆的硬,清清楚楚地硌在了身上,浑身都硌出了青块,连肩膀和膝盖都紫了一片。

这样娇嫩的身子,这样灵敏的感觉,除了真正的公主,还有谁能有呢?一个冒充的姑娘,哪怕打扮得再像,皮肉也不会娇贵到这种地步,睡一觉起来顶多嫌软。王后和王子,这下全都信了,老国王也拍着巴掌直说“好极了,这才是我要的儿媳妇”。

于是王子高兴地迎上前去,牵起那位姑娘的手,说:“你正是我走了千山万水,要找的那位真正的公主!”姑娘羞红了脸,也笑了。原来,她真的是一位流落在外、被风暴吹散了随从的公主,正急着赶路回自己的国度,却在半路遇上了这场大雨。

没过多久,王宫里张灯结彩,钟声敲了一百下,王子和这位真正的公主举行了盛大的婚礼。全国的百姓都来道喜,说王子终于找到了对的人,连那个曾笑话她的侍女,也真心地为她送上祝福,再不敢小瞧这个“落汤鸡”似的姑娘。

至于那一粒豌豆,王后舍不得丢,叫人把它送进了王宫的博物馆,放在一个铺着红丝绒的小匣子里,旁边写着一行小字:“证明真正公主的那粒豌豆。”直到今天,要是你到那座老博物馆去,说不定还能看见它呢,被供在玻璃罩里,像个小小的传奇。

从那以后,王子再也不愁眉苦脸了。他常常对人说:“找对人,比找遍全世界还难;可只要找到了,一粒豌豆也能替你作证。”而那位公主,也用她的温柔和娇贵,把城堡里每一个角落,都照得暖洋洋的,连冬天的风都仿佛温柔了几分。

王子还去过一处沙漠里的国度,那里的公主整日躲在纱帘后,连手都不肯让人瞧,说是“公主的手只能碰星星”。王子等了三天,没见着她一面,便告辞了,心想:连人都见不着,谈何知心。他又遇过一位话最多的公主,从早说到晚,说的全是别人家的闲事,自己半句真心话没有,听得王子脑袋嗡嗡响。

那一夜的雨,下得格外凶。风把城堡的旗杆都吹弯了,雨点砸在石板上,像无数小石子在跳。老国王开门时,那姑娘已经被风吹得站不稳,可她进门第一句话,不是抱怨,而是问:“劳驾,可有一间能避风的小屋?我不吵不闹,只歇一晚。”这份沉静,王后隔着门帘就听在耳里,心里已先信了三分。

婚后第二年,王子带着公主回了一趟她自己的国度。百姓见公主好好的,都围上来哭。公主把那粒豌豆的故事讲给乡亲听,末了说:“真正的贵气,不是金步摇,是连一粒豌豆都受不住的娇,和一颗肯在暴雨夜敲门也不慌的心。”从此两国交好,那座老博物馆的豌豆,也添了一行新字:“证真者,亦证善也。”

王子找回公主后,头一件事,是把城堡里那间“试豌豆”的卧室,原样留着,不许人动。每逢有外客来,他便领人去瞧那座二十床垫高的“小山”,说:“我不是考她娇气,是考她真不真。真的,连最细的硬也藏不住;假的,再软也硌不出印。”客人听了,都点头,回去也学着他,多瞧人心里,少瞧人衣裳。

那公主进了宫,头个月就做主,把王后的旧库房开了,把积年的绸缎分给村里有闺女的人家,说:“贵气不是锁起来的,是分出去的。”王后起初心疼,后来看百姓跪在门外谢,也笑了,拍拍媳妇的手:“你比我会当这个家的主。”王子在旁边听着,悄悄把那粒豌豆的匣子,又往红丝绒里按了按,像按住了全家的福分。

多年后,王子老了,常抱着小孙子,指博物馆的方向讲这个故事。小孙子问:“爷爷,我要是也找公主,也睡那二十床垫吗?”王子哈哈大笑:“你呀,先学会看人真不真,比睡垫要紧。”说着,把孙子举过头顶,祖孙俩的笑声,和当年那对年轻人一样,暖得能化开冬天的雪。

寓意真正的贵气,有时就藏在一粒豌豆也受不住的纤细里。辨别真伪,往往只需一个不着痕迹的试。

第12则

乡间住着一对老夫妻,他们很穷,却很和睦。家里只有一匹马,靠它在那一小块薄地里干活,养活两个人。虽说日子紧巴巴的,可老两口从不红脸,老头子疼老太婆,老太婆信老头子,灶膛里的火,年年都烧得旺旺的,连冬天屋檐下的冰棱都映着暖光,邻居们都羡慕他们和气。

有一天,老太婆把老头子叫到跟前,说:“今天镇上逢集,你骑着咱那匹马去吧。把它卖了,或者换点别的对咱们有用的东西回来——你心里有数,我信你。”老头子说:“好,都听你的。”老太婆又替他理了理衣领,拍了拍他肩上的灰,往他兜里塞了两块干粮,又叮嘱他别贪杯,别被人哄了去,目送他骑着马,慢悠悠上了路,直到拐过村口那棵老槐树,还踮着脚望,生怕他受了风寒。

那是个晒得人暖洋洋的好天,路上尽是赶集的人,挑担的、牵牲口的、背筐的,熙熙攘攘,尘土在阳光里打着转,叫卖声此起彼伏。老头子骑在马上,心里盘算:老太婆说换点有用的,那我就换点她用得上的,她一辈子没享过什么福,针线熬到半夜,手都裂了口子,我得替她打算打算。

走到半路,他遇见一个人,牵着一头肥肥的母牛,那牛安安静静地嚼着草。“这牛好,”老头子想,“它能产奶,够老太婆喝一阵子鲜奶了,比一匹干活的马,对她更贴心,她夜里咳嗽,喝点热奶准好,省得再花钱抓药。”他便勒住马,说:“朋友,咱俩换换怎么样?我用马换你的牛。”那人正嫌牛吃喝多、麻烦,乐得换了,还连声道谢。旁人看见了,笑着说:“老丈,你用会犁地的马,换头光会吃草的牛,亏大发了!”老头子笑眯眯地说:“我那老太婆准高兴——她正念叨着想喝口鲜奶呢。”

他牵着牛往前走,遇见一个赶羊的人。那羊肥滚滚的,毛也厚实,像一团会走的云。“羊能剪毛,”老头子盘算,“冬天纺了,给老太婆织双暖袜,她的脚就不再冷了,往年冬天她脚趾都冻裂过,一走路就咧嘴。”他便用牛换了羊。又有人笑他傻,他却只管点头:“我那老太婆准高兴——她正缺一双暖袜呢,这下过年就能穿上新袜了。”

走了一程,他遇见个抱鹅的人。老头子说:“鹅能下蛋,逢年过节还能炖一锅,比羊轻便,也好养,老太婆一个人也抱得动,煮起来还香。”便用羊换了鹅。又走不远,遇见拎着母鸡的人,他说:“母鸡天天下蛋,还能孵小鸡,往后不愁吃蛋了,老太婆天天有蛋汤喝,身子骨也能壮些,少生病。”便用鹅换了母鸡。

到了镇上,他遇见个小贩,背袋里装的是一堆烂苹果,说是实在卖不出去,白送人都没人要,烂得都快招苍蝇了。老头子一想:老太婆前些天还念叨,想跟镇上文书家借几个苹果做果酱,偏被文书媳妇抢白了一顿,回来还气了好半天,念叨了许久,说“不就几个苹果么,至于么”。如今换回一袋苹果,虽说烂了些,好歹也是苹果!他便用母鸡,换了那袋烂苹果,心里还美滋滋的,仿佛看见老太婆熬果酱时笑眯眯的样,连烂苹果都觉得金贵。

老头子在客栈歇脚,里头坐着两个英国人,听了他一路换东西的事,笑得直不起腰,说:“你回去,非挨你老婆一顿好打不可!咱们赌一百镑,你准挨揍。”老头子说:“才不会呢——我那老太婆,从不骂我,她总说我做事有道理,说我心眼实诚。”两个英国人偏不信,跟着他回了家,要看热闹,还悄悄在袖子里藏好了赌约,盘算着赢了钱去喝酒。

老太婆迎在门口,满脸高兴:“你可回来了!路上可顺当?没淋着雨吧?”老头子把经过一五一十说了:马换牛,牛换羊,羊换鹅,鹅换鸡,鸡换烂苹果。每说一样,老太婆就拍一下手:“换得好!牛有奶,羊有毛,鹅有肉,鸡有蛋——都比马强,你真是替我想得周全!”英国人听得直撇嘴,心想这老婆子莫不是傻的。

听到最后换回一袋烂苹果,她非但没恼,竟笑出了眼泪:“哎呀,我正想跟文书媳妇借苹果,被她数落了一通,回来还憋着气;这下可好,咱有一整袋!今晚我就熬果酱,咱俩尝个鲜!”说着,在他脸上响响地亲了一口,眼里全是欢喜,仿佛这一袋烂苹果,比什么宝贝都金贵,比那一百镑还让她开心。

两个英国人看呆了,掏出一百镑放在桌上,说:“这一百镑,我们输得心服——一个从来不被老婆责骂、还被亲一口的老头子,值这个价。”老两口收下钱,过起了更舒心的日子,灶膛里的火,烧得更旺了,连屋梁上都映着暖红的光,夜里老两口就着果酱喝粥,笑得合不拢嘴。

从那以后,村里人都说:老头子做事,也许笨,可从来不会错——因为错不错,不在东西换得值不值,而在家里那个人的心里,装的是不是体谅。老太婆常对人讲:“他换回来的,从来不是马呀牛呀,是一桩桩惦记着我的心思。”而老头子听了,就摸摸后脑勺,嘿嘿一笑,从不多争一句。

两个英国人回到本国,逢人便讲这段奇事,讲得绘声绘色,连酒馆里的醉汉都听得入神。后来那地方竟生出一句老话:“宁可嫁个换烂苹果的老头子,也不嫁个天天挑刺的阔少爷。”虽是玩笑,倒也道出几分真章——一个家暖不暖,不看进项多少,看屋里的两个人,是不是肯把对方的心思,往好处想,把对方的笨,当成情分。

老两口用那一百镑,添了几亩地,又在院角栽下一片苹果树苗。老头子说:“既然你爱熬果酱,往后咱自家树上结的,管够,再不用去求谁。”老太婆笑着锤他一拳:“你就会哄我。”可那笑里,分明是这世上最划算的欢喜,比那一百镑更沉,更暖,够他们记一辈子。

老太婆送丈夫出门时,还往他怀里塞了块腌萝卜,说路上解渴。她站在院门口,手搭凉棚望了很久,直到人影变小成一个黑点,才转身去喂鸡。邻居媳妇问她:“你就放心让他牵着咱家独苗马去?万一人家哄他,换回一堆废铁呢?”老太婆笑道:“他憨,可他不坏;他笨,可他记着我。换回什么,我都认。”这话传到老头子耳朵里,他一路上把“记着她”三个字,念得像经。

路上那两个英国人,本是要去邻国谈生意,偏在客栈撞见老头子,听他讲换牛换羊,笑得把酒喷了一桌子。英国人甲说:“我赌五十镑,这老汉回家挨揍。”英国人乙说:“我再加五十,不但挨揍,还得跪搓板。”两人击掌,跟去瞧热闹,连生意都耽搁了。谁知热闹没瞧着,倒瞧见一场恩爱,输得心服口服,回船还跟水手讲:“世上最贵的,是老婆一句‘你真行’。”

后来村里那挑担的汉子,听说老头子用烂苹果换回一百镑,起初不信,特地绕到老两口院外偷看。只见老头子在树下修剪苹果苗,老太婆端着一碗果酱出来,舀一勺喂他嘴里,两人笑得眼睛眯成缝。汉子看了一会儿,默默把自家的扁担换了个肩,回家对媳妇说:“往后你数落我之前,先想想人家那袋烂苹果。”媳妇白他一眼,却当晚多给他盛了半碗饭。

秋天到了,院角那片苹果树苗抽出新枝。老头子对老太婆说:“等树结了果,咱不卖,全送村里娃娃,叫他们也尝尝‘换来的甜’。”老太婆说:“那得留两个给文书媳妇,省得她老说咱小气。”两口子说着,又笑作一团。灶膛里的火,这一年烧得比哪年都旺。

那年冬天,老两口真用新摘的苹果,熬了好几大坛果酱,除自家吃,还分了左邻右舍。文书媳妇头回接到,脸通红,半天才说:“上回……上回那话,是我不对。”老太婆笑吟吟:“啥对不对的,一勺果酱,甜了就完了。”文书媳妇回去,破天荒也给老两口送了碗自家腌的菜,两家人头回坐一桌喝了回酒。

英国人走时,把那根当赌注的鹅毛笔,送给了老头子,说:“留着,算个念想——世上最划算的赌,是赌你老婆信你。”老头子不认得笔,却宝贝似的供在窗台,老太婆每日拿布擦灰,说“这是咱家的功勋笔”。村里孩子来玩,都围着看,听老两口讲那一路换牛换羊的奇事,比听说书还入神。

到老两口八十岁上,院里苹果树已亭亭如盖,年年结得压弯枝。老头子走不动了,老太婆就扶他在树下坐,递块果酱饼,说:“你瞧,当年那袋烂苹果,如今满树都是。”老头子嚼着饼,眯眼笑:“我说了嘛,你做的事我都信——错不了。”风过树梢,苹果轻轻晃,像在替这句老话,点了千千万万回头。

寓意相守的秘诀,常是「你做的事我都信」。不较得失、只信彼此,便赢了世上最划算的赌。

第13则

小意达是个可爱的小姑娘,今年才四五岁,扎着两根小辫子,见谁都笑,手里总抱着一束花,像抱着一群小宝宝。有一天,她捧着自己那束花,忽然发现不对劲:昨天还精神抖擞的郁金香,今天脑袋耷拉下来;玫瑰的花瓣也卷了边,像是哭过一场;连那几朵娇气的风信子,都垂着脑袋,提不起精神,仿佛熬了整夜没睡。她跑去问那个常来家里玩的大学生:“哥哥,我的花怎么都垂着头?它们是病了吗?要不要请大夫?”

大学生眨眨眼,放下手里的书,说:“它们没病,是累的。昨儿夜里,它们去跳舞了,跳了一整宿,这会儿正犯困呢。”小意达睁圆了眼:“花也会跳舞?在哪儿跳?它们又没有脚,怎么去呀?”大学生说:“在国王的花园里。每天半夜,等人和狗都睡了,花儿们就溜出去,在月光下开舞会——你瞧那些最漂亮的,是宫里的贵妇;带刺的,是卫兵,专门维持秩序。它们用根须走路,轻得很,谁也听不见,连看门的老狗都唤不醒。”

大学生见她听得入神,又添了几句。他说,那花园里的舞会,规矩可大着呢:国王是一朵黄澄澄的藏红花,戴顶小小的金冠,走路一摆一摆的,威风极了;王后是一株最高最白的百合,往当中一站,谁都得行礼,连风都得绕着走。门口的卫兵,是两根浑身是刺的蓟,谁想混进去,先得挨它们扎一下,才肯放行,扎得疼了,才信你是真去跳舞的,不是去捣乱的。乐队更热闹——几朵老蒲公英,把空心茎举到嘴边当长笛,吹得呜呜的;风信子们则用花蕊当琴键,弹出细细的调子,像银铃一样好听,飘出老远。

小意达半信半疑,可大学生说得有鼻子有眼。他说,舞会上有支乐队,领头的提琴手,是一朵老蒲公英,吹得腮帮子鼓鼓的,像两个小皮球,吹急了还直喘;还有一朵大罂粟,红着脸,专挑最热闹的舞跳,跳得花瓣都抖起来,像个不知疲倦的疯丫头。小意达听得入了迷,连手里的花都忘了放,仿佛已经听见了那细细的乐声,看见花儿们转起了圈。

夜里,小意达睡着了,做起一个长长的梦。她梦见自己缩成了拇指大,跟着花们溜进国王的花园。草地上悬着一串串露珠灯笼,照得花儿们脸都发亮,像挂了一地小星星,连草叶上都滚着光。最先到场的是郁金香,坐着芦荟叶编的小马车,裙摆一旋一旋的,像穿着绫罗绸缎的贵妇,神气得不行;玫瑰们手拉手,转成一个大圆圈,转得花瓣都飞起来了,像下了一场香香的花雨,落在小意达的鼻尖上,痒痒的。

百合花像小钟一样,一排排在边上伴奏,叮叮当当的,敲得人心都软了;那朵老蒲公英,真的鼓着腮帮子,吹出细细的调子,吹得忘形了,还踮起脚尖,差点摔个跟头。大罂粟红着脸,拉着一朵小白花,转得最欢,裙角扫到了旁边的雏菊,雏菊咯咯笑,说它“疯丫头”。紫罗兰太害羞,缩在墙角当壁花,可被人一邀,也怯怯地踩上了拍子,脸都羞紫了,却跳得认认真真。石竹花像位严厉的老奶奶,背着手在边上监督,生怕谁踩了谁的脚,谁踩了,就皱着眉点谁一下,活像个老学究。

最有趣的是那朵胖胖的牡丹,自称舞会王后,非要第一个跳,结果转晕了,一屁股坐在草地上,引得满场花都笑弯了腰,连严肃的石竹花都忍不住撇了撇嘴。蜡人索菲亚被请来当女监护人,端坐在石凳上,郁金香们轮流上前向她鞠躬,她便庄严地点一点头,活像个真王后,连衣褶都不动一下,神气得小意达都想笑。

舞跳到后半夜,月亮偏西了,露水也凉了,草叶上的光都暗了下来。花儿们这才慌慌张张往回赶——毕竟天一亮,小意达就该醒了,若被发现不在盆里,可要挨骂的,说不定还要被关禁闭。它们排着队,顺着墙根溜回屋,一头栽进土里,累得连花瓣都合不拢,呼呼睡去,连梦话都是“再转一圈”。所以第二天早上,小意达看见它们垂头丧气,一点也不奇怪:它们是真跳累了,不是病了,是跳得太痛快了。

醒来的时候,天已大亮。小意达跑到桌边,花更蔫了,有的花瓣软软摊着,像刚卸了妆的舞女,无精打采地耷拉着。她有点难过,可想起大学生的话,便轻轻收拢它们,说:“你们昨晚一定跳得顶好看,可惜我没瞧见。”那天傍晚,大学生、小意达和老女佣,一起把谢了的花埋进花园泥里。小意达插了根小木棍做记号,还叮嘱泥土:“轻点儿盖,别压着它们的舞鞋,明早它们还要穿呢。”

往后几天,她常去看那块地,盼夏天快来,好让花们重新钻出来接着跳。她跟娃娃说悄悄话,说花儿半夜会去跳舞,让娃娃别声张,别学门外的老狗乱叫。有回,她还偷偷把窗留了条缝,想看花儿是不是真溜出去了——当然,什么也没瞧见,可她不失望,因为她信大学生说的:跳舞的花,累了就该好好睡一觉,就像小孩子玩累了要午睡一样。

那年夏天,花园里果然钻出一片新花,比从前更艳,红的热烈,白的清秀,紫的害羞。小意达蹲在花丛里,认了半天,觉得哪一朵都像去年那束里的老朋友:这朵郁金香,多像领舞的那位;那朵牡丹,又胖又傲,准是去年的舞会王后;那朵雏菊,还带着点“疯丫头”的调皮劲儿。她朝它们笑,它们迎着风,轻轻点着头,像是也在说:“嗨,我们又回来啦,今年的舞会,可别错过。”小意达这下真信了:会为落花编一个舞会的孩子,心里住着不肯熄灭的想象;而温柔的告别,原来也是爱的一种方式,像春天的土,把旧的花,养出新的一季。

梦里的乐队,还不止蒲公英和风信子。几朵金灿灿的郁金香,用花蕊当小号,吹得昂昂的;一丛铃兰把小花铃摇得叮铃铃响,像一串串小银钟;连那不起眼的含羞草,也鼓起勇气,用叶子当铙钹,啪啪地拍。大罂粟嫌不过瘾,拽着小意达梦里那根蜡人索菲亚的裙角,非要她点首曲子,索菲亚板着脸,却悄悄点了一支《月光圆舞曲》,花儿们这才转得更欢。

还有一队蚂蚁,被音乐引来,排着整齐的队伍,在草叶搭的小舞台上当起了卫兵,举着草秆做的长枪,神气活现。一只萤火虫提着绿灯笼,在半空当起了灯夫,把舞场照得通明。小意达在梦里拍着手,想拉一朵雏菊一起跳,雏菊红着脸不肯,说“我只会数星星”,惹得旁边的石竹花奶奶直点头,说“数星星也是本事”。

埋花那天,老女佣还从厨房拿来半块糖,撒在土上,说“给花儿们路上甜甜嘴”。小意达认真地给每朵花鞠了个躬,说“明年见”。夜里她又梦见它们了,这回花儿们穿着新裙子,冲她招手:“我们睡好啦,你也要乖乖睡。”小意达笑着,把脸埋进枕头,梦里全是花香。

夏天那片新花里,还冒出几朵从前没有的品种:一朵蓝盈盈的绣球,像把小伞;一朵橘红的金莲,仰着脸晒太阳。小意达蹲了一上午,给每朵都起了名,叫“舞舞”“转转”“灯灯”。她把这件事讲给大学生听,大学生笑着说:“你看,你一真心待它们,它们就变出更多的朋友来。”小意达似懂非懂,却把那根小木棍,守得更紧了。

大学生后来出远门念书,临走前对小意达说:“你若想它们,就对着窗缝吹口气,花儿们听见,舞会便开得格外起劲。”小意达真试了,夜里似乎真听见极细极细的乐声,从窗缝里钻进来,绕着她的枕头转。她不声张,只把这件事,写进给大学生的信里,末尾画了朵歪歪的玫瑰。

有回隔壁家的小男孩来玩,见桌上一束蔫花,也要学小意达埋了。小意达一本正经教他:“要先说再见,再插小木棍,明早它们才肯变新花。”小男孩照做,隔天真见土里冒了芽,乐得满院跑,见人就喊“我的花也跳舞啦”。大人们只当童言,小意达却认真点头——她知道,会信的孩子,看得见别人看不见的好。

小意达长大些,不再整天抱着花,可每年谢花时节,仍要认认真真埋一回,给每朵鞠个躬。她常想:若没有那个大学生随口编的舞会,自己怕早把花当枯草扔了。原来大人一句温柔的谎,能替孩子留住一整座花园的想象。她后来也成了会蹲下来,对小孩说“你的花在跳舞”的大人。

寓意会为落花编一个舞会的孩子,心里住着不肯熄灭的想象。温柔的告别,也是爱的一种方式。

第14则

树林里长着一棵小枞树。它太小,四周全是更高的树,它连头顶的太阳都看不全,只有正午那一小会儿,光才能漏到它身上,它便拼命把针叶伸向那一点暖。小枞树天天盼着长大,恨不得一夜窜到云里去,好让全世界都看见它,说“瞧那棵树,多威风”。一只鹧鸪飞过,歇在它枝上,说:“小家伙,安安稳稳长吧,长大了有你好受的。”小枞树不懂,只管仰着脖子,羡慕那些被砍倒、运出林子的大树,觉得它们才算见过了世面,自己守着这块巴掌大的林子,简直白活。

春天,樵夫来了,看中旁边一棵老栎树,一斧子放倒,声震得林子都颤了,惊飞了一树的鸟。小枞树问燕子:“它去哪儿了?”燕子掠过它头顶,说:“听人说,要做船的桅杆,去很远的海,那儿有鲸鱼,有风暴,可神气了,整日里听海鸥唱歌。”小枞树心想:能去海上,多神气!夏天,孩子们来林里采草莓,一个小姑娘摘了它身边的莓子,笑道:“这小树,等冬天才好呢。”小枞树更急了——冬天,究竟有什么好?它连冬天会下雪都不大清楚,只听老麻雀说过,雪是天上掉下来的白棉花。

兔子在它脚边跳过,说:“你这会儿绿得正鲜,趁着年轻多晒晒太阳吧,等你老了,想晒也没精神了,根也硬了。”小枞树却不耐烦地晃晃枝子:“晒太阳有什么意思?我要的是风光,是被人围着看,是站在大厅中央受人称赞。”连风婆婆来摇它,它都嫌慢,一个劲儿地往上蹿,把根扎得浅浅的,把身边的野花野草全不放在眼里,觉得自己注定要做大事,这些小草小花配不上做它的邻居。

终于盼到冬天。有一天,伐木人走进林子,一眼挑中了这棵笔直的枞树:“就它了,够匀称,枝叉也顺,正合做圣诞树,城里有户人家准喜欢。”小枞树先是一惊,随即欢喜:它要出林子了!被人拖出树林,装上车,运进一座亮堂堂的大房子。那里的仆人把它栽进一个大木桶,挂上金纸、小蜡烛、红苹果、糖球和玩具,挂得满满当当。小枞树从没见过这阵仗,亮得它不敢眨眼,觉得自己一下子成了人物,比那艘去海上的船还风光。

傍晚,门开了,一群孩子涌进来,围着它又唱又跳,拍着手喊“圣诞树”,连最小的那个都挣着要摸它的针叶。最小的那个,伸手要去够糖球,被妈妈轻轻拦住:“等会儿,那是装饰,瞧瞧就好。”小枞树站在灯光里,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体面的树,连气都透着骄傲。它听见大人们说:“多好看的圣诞树!”心里美极了,把这一刻,死死记在心里,生怕忘了哪怕一点光亮,连烛火晃了几下都数得清。

可热闹只一晚。第二天,仆人把蜡烛吹了,糖球摘了,连金纸也剥了,把光秃秃的它,拖进黑漆漆的阁楼,靠墙一搁,就再没人来。小枞树在黑暗里想:他们准是去取更亮的东西,一会儿就来接我,明天还要更热闹呢,说不定还有乐队。它等啊等,等来了两只老鼠,蹭着它的根问:“你见过世面,讲讲外头吧,城里的厨房香不香?”小枞树便讲那辉煌的一夜,老鼠们听得直咂嘴,可听完就走了,再没回来,阁楼又只剩它一个,连个说话的都没有。

春天来了,仆人把它从阁楼搬出,扔在院子的角落。小枞树想:这回该把我种回土里,重新长高了,明年冬天还能再风光一回,总比烂在阁楼强。可它的根早已干透,针叶黄了大半,再也扎不进土里,风一吹,簌簌地掉叶子,像在叹气。太阳晒着它,风刮着它,它想起林子里那些安稳的日子——那时它嫌慢,如今才知,慢慢长,原是最省心的福气,不用急着去谁眼里当景,自有太阳天天陪着。

这时候,一只老麻雀落在它干枯的枝上,叽叽喳喳地说:“你当初若肯在林子里安安稳稳多待几年,如今说不定正陪着哪户人家的孩子过第二个冬天呢,哪会像现在这样,连站都站不稳,风一吹就晃。”小枞树听了,针叶又落了几片,心里又悔又酸,可一切都晚了,它连一声叹气都发不出,只能由着风把叶子卷走。

最后,仆人把它劈成柴,堆在壁炉边。夜里,火点着了,小枞树在噼啪声里,最后回想了一遍:林中的风、孩子的笑、那一夜的烛光,还有那只劝它的鹧鸪、那只老麻雀、那棵去了海上的老栎树。它终于明白,自己从前总望着远方,却把眼前的好,全错过了——能安安稳稳晒太阳,本就是福气,它却嫌弃。火光一跳一跳,像在替它点头:能活在当下,哪怕只是一棵小树,也是好的,可惜明白得太迟。

第二年,院子里的土里,又栽下一棵小枞树,绿盈盈的,正望着天,盼着长大。但愿它,能比上一棵,多懂一点“慢慢来”的道理,不急着去远方,先把脚下的每一寸阳光都好好收进心里,等该来的风光,自然就会来,不必抢,也不必慌。

小枞树小时候,最爱看头顶那棵老松。老松见识过上百个冬天,枝干粗得像老汉的胳膊。有一回,小枞树抱怨:“我啥时候才能像你这么高,被人请出林子?”老松慢悠悠地说:“出林子未必是福。我那棵兄弟,被砍去当了房梁,如今压在人家屋顶下,动也不能动。”小枞树不听,撇撇嘴:“房梁也是风光。”老松摇摇头,不再说话,只把松针洒了它一身,像在替它惋惜。

春天里,一对画眉在它肩头筑了巢,天天给它唱“咕咕,慢慢长”。小枞树嫌吵,晃枝子想赶它们走。画眉妈妈不恼,说:“小树小树,你急什么?我们年年都来,等你大了,正好给孩子们遮阴。”小枞树不理,只管往上蹿。后来巢里孵出三只小画眉,叽叽喳喳管它叫“尖尖树叔叔”,它才悄悄软了心,不再晃那么狠。

被抬进大房子那天,厨房的厨娘还数落:“这树针叶扎手,挂装饰可得小心。”管家说:“一年一度的,扎手也值得。”最小的孩子踮脚去摸苹果,被妈妈拦下,孩子却不哭,说“树树好看,我不碰”。小枞树听了,针叶都舒展了些,觉得自己真成了家里的贵客。

阁楼上的日子,其实不算太冷,只是黑。两只老鼠来过几回,听它讲那夜的烛光,末了说:“你讲的,比咱们啃过的所有蜡烛都亮。”后来老鼠也搬走了,阁楼只剩它和灰尘作伴。它常回想画眉的歌,心想:若重来一次,我定不当那“尖尖树叔叔”的刺头,乖乖听它们唱“慢慢长”多好。

劈成柴那夜,火舌舔着它的身子,它眼前过了一遍一生:林中的风、画眉的歌、孩子的笑、那一夜的烛光,还有老松那句“出林子未必是福”。火光里,它仿佛又看见自己是一棵小树苗,安安静静立在阳光下,画眉在肩头唱。它终于懂了:那时的自己,本就什么都有,只是眼睛望着远方,把脚下的福气,全漏光了。

第二年新栽的小枞树,听见老画眉又在唱“咕咕,慢慢长”。这回,它把根扎得深深的,不急着蹿高,只把针叶养得绿油油。路过的人说:“这小树,气定神闲的,像个有故事的后生。”小枞树在风里轻轻晃,像在笑:故事嘛,我哥已经替我讲过了,我就不重样了。

小枞树被抬进屋那晚,其实还有段小插曲:管家本想挑更高的一棵,是最小的那个孩子拽着爸爸衣角,指着它喊“就要这棵,它看着乖”。爸爸笑着依了。小枞树不知这事,只当自己最体面,哪晓得那份体面,原是个孩子单纯的喜欢,与高矮无关。它若早知道,或许会少些对身高的执念。

attic里那两只老鼠,后来真带了同伴来听故事。小枞树把见过的烛光、糖球、孩子的脸,讲了一遍又一遍,老鼠们百听不厌,说“你这一夜,够我们嚼一冬天”。小枞树这才发现,自己那点风光,讲给别人听,竟比独自惦记更暖。它头回懂得:好东西,说出来,才真算好东西。

火快灭时,壁炉边的猫凑过来,卧在柴堆旁打盹。小枞树最后一点意识里,听见猫呼噜噜的声,像林子里老松的叹息。它想:下辈子,若还做树,我要在林子里,陪画眉唱,陪老鼠听故事,陪猫打盹,安安稳稳,不往远方瞧。火苗“噗”地一跳,灭了,可那点念头,像种子,落进了第二年新栽的那棵小树的根里。

如今每近腊月,城里人家挑圣诞树,总有人念叨:“挑棵安分的吧,别学那棵急着出林的。”卖树的听见,便指指最稳当的那棵:“这棵,像极了我说的那个慢脾气后生。”买主笑笑,把树扛走。林子里那棵新小枞树,在风里轻轻晃,像在应和:慢点好,慢点,什么都不会少。

寓意总眺望远处风光的人,最容易辜负脚下的此刻。能安然做一株小树,也是一种没被发觉的福气。

第15则

同一个村子里有两个都叫克劳斯的人:小克劳斯穷,却养着四匹马;大克劳斯富,只有一匹马。小克劳斯耕地时,常把四匹马一起套上,在路上大喊:“我的五匹马!”其实他把邻居的帮忙也算上了,借了东家的牛、西家的骡,凑成热闹的一队,自己走在前面,神气得像带了支队伍。大克劳斯听了眼红,趁小克劳斯不在,把他的四匹马一匹匹都打死了,心想:这下你神气不起来了吧,看你还怎么吹“五匹马”。小克劳斯剥下马皮,进城去卖,换回一袋钱。大克劳斯问出死马皮能卖钱,也把自己那匹杀了,结果只卖了几个铜板,白白赔了一匹好马,还学了个教训的影子都没捞着,气得直跺脚,把铜板甩进了沟里。

小克劳斯的祖母老死了,他灵机一动,剥下她的皮去城里卖,对买主讲那是上好的皮子,吹得天花乱坠,说“这皮子做鼓面最响,做靴子最耐穿”,换回了一笔钱。大克劳斯听说,竟把自己年迈的祖母也打死,装进袋子往城里送,半路气呼呼往皮匠门里一扔,说“给你张好皮”。皮匠老婆以为他杀了人,拿棒槌把他赶跑,连门都砸了,骂他“丧尽天良”。大克劳斯偷鸡不成蚀把米,还白白送了祖母的性命,灰溜溜地回了村,见了谁都低着头,怕人问他祖母的下落。

小克劳斯又把祖母的尸体摆在教堂门口,恰遇个赶牛群的商人,他装神弄鬼,说这姑妈能显灵,一掐指就算出地下埋着多少财宝,骗得商人又怕又信,用整群牛换了袋子,乐颠颠地扛走了“姑妈”,还连连作揖。这一回,他不但没蚀本,还赚回了一群牛,赶着牛回村时,神气得像打了胜仗,连鞭子都甩得响。大克劳斯越想越气,把小克劳斯装进麻袋,扛到河边要沉了他,说:“这回非除去你不可,看你还能耍什么花招!”

大克劳斯先去教堂祷告,小克劳斯在袋里喊:“我要去神学院啦!读书识字,将来当牧师,比种地强!”一个赶牛的老头听见,嫌自己这把老骨头正该去学点学问,便换进袋里,乐呵呵地说“让我去,让我去”。大克劳斯回来,把袋子扑通扔进河,乐呵呵走了,以为除了一大祸害,连步子都轻快了。谁知小克劳斯赶着那老头的牛回来,说自己在河底见了成群的牛羊,金银满地,比地上的还肥。他靠着自己的机变,又一次从死路里赚了便宜回来,还添了一群牛,气得大克劳斯直翻白眼。

大克劳斯信以为真,也要去那好地方,自己钻进麻袋,叫人把自己沉了河——蠢人的狠毒,到底埋了自己,连个替他惋惜的人都没有,只有河面的水泡“咕嘟”了几下。

头一回下地,大克劳斯就梗着脖子骂小克劳斯挤占了他的风光,小克劳斯也不恼,只笑笑继续耕地,他心里早盘算好:蛮力斗不过蛮力,唯有不慌不忙的脑子,能护住自己那点家当,惹急了只会掉肉,动动脑筋反倒有赚,何必跟蛮汉硬碰。

后来的几回合,他一回回把大克劳斯的狠劲,变成了反噬那人的绳索:你杀我的马,我便让你赔了马又丢人;你要把我沉河,我便让你自己跳下去。村子里的人起初都替大克劳斯不平,可细想,若不是他一味使狠、容不得人好,何至于把自己装进麻袋?连那赶牛的老头,都说“该,该,自己愿意跳的,怪谁”。

大克劳斯没了以后,村子里的人才渐渐咂摸出味来:那个总被笑作穷光蛋的小克劳斯,一回回用脑子保住了自己,还添了牛、添了名气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有人替大克劳斯惋惜,可更多的人摇摇头说:欺负人的人,往往栽在自己最得意的那点狠上,力气再大,也大不过蠢,大克劳斯就是活生生的例子。

小克劳斯依旧耕地,只是如今,再没人敢小瞧这个穷而机变的邻居了。他还是那个爱笑的小克劳斯,赶着那群牛下地,村里人见了他,客气地喊一声“克劳斯老板”,连村长都请他喝酒。故事传到外村,成了孩童们睡前爱听的笑谈,大人也拿它敲打自家孩子:别学大克劳斯,有本事动动脑子。

孩子们学的是机变,大人听的是教训:肯动脑子的弱者,未必赢在力气,却常赢得长久。以牙还牙若用智慧,便不必以暴易暴;而愚蠢的狠毒,终究只会反噬自身,像大克劳斯那样,把自己亲手装进了麻袋。从那以后,再没有人敢随便欺负这个会用脑子的邻居——因为大家都知道,和他斗狠,吃亏的从来都是自己,倒不如学学他那份不慌不忙的聪明,把日子过得妥妥帖帖。

头回大克劳斯打死小克劳斯的马,邻居们不依了。东家没了借的骡,西家少了帮的牛,一齐找上门。大克劳斯梗着脖子:“他的马我先借,死了活该!”小克劳斯却不闹,只说:“马皮能卖钱,我赔各位便是。”他真把卖皮的钱分了,自己没留几个,邻居反觉得这穷小子够意思,倒把大克劳斯骂了一顿,说他“富得霸道”。

小克劳斯剥祖母的皮时,心里也酸。祖母生前最疼他,常把藏的糖偷偷塞给他。他抹了把泪,说:“奶奶,您皮子替我换口饭,下辈子我给您买最好的缎子。”皮匠老婆后来知道那是他亲祖母,又气又怜,把棒槌收了,还塞给他半个黑面包。大克劳斯听说了,只骂“蠢”,哪懂这里面的人情。

那赶牛的老头,本是小克劳斯邻村的孤老,无儿无女,常说“活着没滋味”。听袋里喊“去神学院”,他真动了心:横竖一死,不如死得像个读书人。大克劳斯把他沉了,老头在水里还乐:“这回,总算有人记得我想认字。”小克劳斯后来得知,专门在河边插了块木牌,写“此处沉过一位想读书的老哥”,年年清明添把草。

村人背后嚼舌根,说小克劳斯滑头。可老木匠反驳:“滑头归滑头,他没害过一条命,倒是大克劳斯,害了自个儿祖母、自个儿命。”这话传开,没人再替大克劳斯叫屈。小克劳斯听见,也不辩,只把那群牛养得壮壮的,逢年过节,给村口孤老送块牛肉,说“沾了老哥的光”。

后来外村人来学乖,把这事编成歌谣:“大克劳斯,狠又蠢,自己钻进麻袋等;小克劳斯,穷却灵,一袋烂招变金银。”孩童们边跳边唱,把“聪明不欺善”五个字,唱进了骨头里。小克劳斯听到,摸摸鼻子,赶着牛去地里,背影还是那副乐呵呵的样——他早懂了:赢不靠狠,靠脑子,也靠不把人往绝路上逼。

小克劳斯发了家,没忘本。他在村口立了块碑,不写自己威风,写“此处原是大克劳斯沉我之处”,旁人笑他傻,他却说:“记着这事,免得自己也生出狠心。”每年那天,他还给大克劳斯的孤坟添把土,嘀咕:“你本不蠢,就是心太窄,容不下我这个穷邻居。”说完,赶着牛悠悠走了,背影比从前更松快。

外村那歌谣,后来传进京城,连国王都听了乐,说“这村里的道理,比朝堂上那些弯弯绕绕明白”。有回京里派官来收税,见小克劳斯日子红火,想多刮一层。小克劳斯不慌,端出果酒,讲了自己一袋换一群牛的旧事,官人听得笑出泪,竟少收了两成,回去还学给同僚听。

小克劳斯一辈子没娶,却认了好几个村娃做干儿女,常教他们:“脑子是护身的,不是害人的;你越肯替人留余地,旁人越不肯欺你。”干儿女们长大了,有的去城里,有的留村,都记得这句。村口老槐树下,至今还有娃娃,边跳边唱那支歌,把“聪明不欺善”五个字,一代代,唱进风里。

多年后小克劳斯老了,躺在苹果树下歇晌,干儿女们围着他,听他讲一袋换牛的旧事。他眯着眼说:“人呐,穷不怕,蠢才怕——蠢在使狠,不使脑。”风过果园,苹果轻轻晃,像在替他点头。那支歌谣,还在外村的孩童嘴里跳着,把“聪明不欺善”的道理,一年年,唱进新的耳朵里,也唱进新的岁月中,教一代代人懂得:护己不必害人,赢,也可以赢得体面。

说到底,小克劳斯赢的不只是几群牛,更是一村人的信服。大克劳斯留下的那匹马的冤、那袋烂苹果的笑,到头来都成了小克劳斯夜里给干儿女们讲的故事。故事讲完了,他总补一句:“记住,狠字头上那一点,是给自己挖的坑;脑子里的那点光,才是给人留的路。”孩童们似懂非懂,却都把这句话,悄悄记在了心尖上。

寓意机智能护弱,愚蠢的狠毒却常反噬自身。以牙还牙若用智慧,便不必以暴易暴。